2017年7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和 国家能源局 印发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公消【2017】218号)将“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列为治理重点之重点。提出(一)“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应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工作措施,启动我国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整改工作。
笔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该文件正本并得知该文件合法有效。
高层建筑业主要学习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发生引燃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立体火灾的危害,克服侥幸心理、依赖心理、麻痹大意心理,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责任,抓住机遇积极整改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火灾隐患,为预防和遏制高层建筑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发挥积极作用。
一.高层建筑发生引燃外保温材料立体燃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伤亡惨重,惨不忍睹。
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公寓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外墙已粘贴易燃可燃聚苯板,施工人员违规在10层电焊作业,电焊溅落的金属熔融物引燃下方9层位置脚手架防护平台上堆积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块、碎屑引发火灾,死亡58人,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1.58亿。
2017年6月14日凌晨,英国伦敦(建于1974年,高24层,2016年大楼翻新增加易燃可燃外保温层)高层公寓,4楼起火引燃外保温材料形成高层建筑立体燃烧特别重大火灾,死亡80多人震惊世界。
应急管理部指出: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火灾呈高发趋势,2009年造成损失1.5亿的央视“2.9”大火、2010年亡58人的上海“11.15”大火、2011年辽宁沈阳皇朝万鑫酒店“2·3”大火,2017年亡10人的南昌“2.25”火灾,都发生在高层建筑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我国有体量巨大的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公安部(公消[2017] 191号)文件指出:“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有高层民用建筑36万余栋,其中有超高层民用建筑8500多栋,类似英国伦敦“6.14”高层建筑火灾时有发生。
国家六部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指出: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发展迅速,数量居世界首位。这些高层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应急管理部指出:全国约有42万幢、近30亿平方米建筑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遇明火易发生大面积燃烧,其中高层建筑占比较大。
三.我国已经建立一套治理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的法律制度。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强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公安部《关于吸取英国伦敦“6014”火灾事故教训,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公消[2017]191号)要求:“当前,要提请地方政府并会同建筑部门,组织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
国家六部委《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 公消【2017】218号)文件提出:“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应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应急管理部《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5号 2021.8.1施行)第十九条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这些文件为解决历史遗留的体量巨大的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提供法律依据。
四.高层住宅业主履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住机遇积极主动解决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2021年8月1日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5号令)第四条明确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
高层住宅业主积极主动解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做到三清楚:
一要清楚所住高层建筑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我国建筑制品材料燃烧性能分为四级:A不燃级;B1难燃级(100米以下高层建筑加防火隔离带);B2可燃级(高层建筑违法);B3易燃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禁用)。一般《新建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墙体保温栏目有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对照上述分级即可。
二要弄清楚本楼房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时间及当时外保温消防技术法规,清楚原因及责任单位。
三清楚以上问题,自然知道责任单位和解决方法。
高层住宅可以说根本就没有改建、扩建的机会,主要抓住外墙修缮的机会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脱落的必须修缮,修缮外墙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
高层建筑修缮外墙施工要执行《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 376-2015)要求,请有设计单位制定《外墙修缮设计方案》和《外墙修缮施工方案》以保证修缮施工质量,保正外墙保温违规问题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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