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垃圾分类工作
已经正式开展了一月有余
相信大部分小伙伴们已经感受到了
成都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决心
但依然有部分人疏忽规范、不以为意
对此,执法人的态度是“严格处罚”!
这不,就在前几日
咱们龙泉驿就有人以身试法
转眼“喜提”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垃圾分类处罚“第一案”
要求限期改正到位
3月27日9时许,执法一大队队员巡查至柏合街道纵合路以南、合秀街路以北工程项目部时,发现中国建筑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不按要求履行管理义务,垃圾分类工作未落到实处。
执法队员表示:“第一是没有标准设置四个分类垃圾桶,导致垃圾未分类任意混投,第二没有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且没有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投放时间、地点、方式,因此我们要求项目方在两天内整改到位。”
认定违法行为
3月29日10时许,执法队员再次检查该项目,发现生活区垃圾分类工作毫无进展,经现场勘查和沟通,执法队员依法制作勘查笔录和图示、询问笔录等,形成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链,有效认定了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1000元
3月31日,执法队员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相关负责人认缴认罚
3月31日当天,现场已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是有利于全社会的事,我们工作制度没有落实好,也汲取了教训,希望大家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高度重视,一起做好垃圾分类。”缴清罚款后,该项目部生活区负责人说道。
罚是手段,不是目的
切实履行好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全面提高垃圾分类实效
才是执法工作的初衷
自《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龙泉驿区结合条例法规宣传引导工作,对辖区多处社区、工地的生活区垃圾分类情况开展巡查治理,并督促协助物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分类设置,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职责。
再不好好学习垃圾分类
罚单就要追上来啦!
综合龙泉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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