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创业组长一行在古交市督察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组(太原)12月15日,组长胡创业、副组长徐国平、督察专员周如山等同志下沉古交市进行督察,听取了古交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 ,深入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东曲矿矿井水处理站、古交市中海能源煤焦集运有限公司、古交西山发电有限公司、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马兰矿选煤厂、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等进行督导调研。
胡创业组长指出,近几年古交市委市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做了很多扎实细致的工作,生态环境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也存在一些不足。胡创业组长强调:一是要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再出成果。二是要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转型发展上再下功夫。三是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四是要坚持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五是要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督察组在古交市共检查11家企业(点位),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郭宏魁组长赴浑源县、广灵县督察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组(大同)12月15日,组长郭宏魁、副组长张继平率队赴浑源县、广灵县进行现场督察。
在浑源县,督察组深入蔡村镇峣村、永安镇恒麓社区精华巷“煤改电”居民家中,详细了解住户采暖设备安装、取暖效果、配套电 改造、补贴政策及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入交流沟通。郭宏魁指出,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性,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困难,按照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全面推进;二是要加大清洁取暖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家中,把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协调统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在广灵县,督察组一行深入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对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绿色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情况的汇 。郭宏魁组长要求,企业一定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补齐生态短板,守护碧水蓝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随后,督察组一行前往广灵县水神堂泉国考断面进行现场督察,先后调研了水神堂景区、壶流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现场查看、走访交流等方式,了解水神堂泉域保护利用情况,指出要继续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当日下沉督察共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7件、秋冬防大气污染治理6件,发现问题线索6件。
听汇 传压力 推动问题整改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组(朔州)12月15日下午,组长林富强等4人参加了朔州市秋冬防攻坚突出问题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
会上,督察组听取了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1—1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秋冬季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年指标预计完成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现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 ;朔州市6个县(市、区)及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 ;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城发集团、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汇 。
林富强组长肯定朔州市在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两会”空气质量保障、2021—2022年秋冬防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指出,督察进驻后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和差距,并从朔州市履行督察整改任务主体责任、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任务工作方式、对中央和省委要求精神领悟执行等6个方面的问题作了通 。林组长强调,当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抓紧当前有利时机,全力推进环境治理任务落实。
朔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亮表示,林组长通 的6个方面的问题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照单接收。要求朔州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林组长少采用“关、停、堵、罚”,多采取“治、疏、导、帮”的工作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基层治理、依法治理,抓好整改落实。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卢生权对秋冬防攻坚、空气质量保障、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6方面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现场督察有序开展,典型案例按期形成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忻州)12月14日,督察组组长、副组长等督察人员在宁武县煤田火区现场督察后,未做休息,立即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就第二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形成一致意见,正式成文发忻州市委市政府征求意见。
12月13日-14日,现场二组下沉代县督察,采取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对清单内12方面128个问题进行了全覆盖核查。现场三组下沉五寨县督察,发现1台10蒸吨和1台20蒸吨燃煤锅炉正在使用,未按期完成淘汰;五寨县三岔镇存在秸秆焚烧现象;县城新建北路阳光家园小区北侧搅拌站生产设施未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大面积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等污染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察组立即对属地政府进行了转办,并督促尽快按期完成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 督察扎实推进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组(临汾)12月15日,杨雨公组长、武玉祥副组长赴汾西县金源煤业、污水处理厂、隰县垃圾填埋场、鹏程汽修厂等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要求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日常监管,加强危废管理,防止发生突发性环境风险。
督察组带着走访问询中发现的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在洪洞县城市管理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清洁煤供应工作情况,调阅洁净煤供应文件、煤质抽检记录、供应点煤炭去向台账等资料,发现工作不到位环节,指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了洪洞县清洁煤相关工作情况。
下沉督察小组深入霍州市、曲沃县、永和县的煤炭、热力、建材、污水处理等12家企业,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实整改,对发现粉尘无组织污染、露天堆放建材、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督察任务,促进问题又好又快整改到位。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