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运输车一路滴漏还闯红灯,沿路居民难忍臭味,谁来管管?

针对生活垃圾运输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去年8月8日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运输车的日常监管有着系统而细致的规定。然而从市民的直观感受来看,《办法》并未得到贯彻落实。

每天有大量生活垃圾运输车经过天鹿南路,前往垃圾填埋场。

市民投诉

拐弯和红绿灯口滴漏最多、味道最臭

市民尹先生是黄埔区天鹿南路附近的居民,每天早上,他要送小孩上学,之后再去市场买菜回家,整个早晨的生活轨迹都在天鹿南路附近。

尹先生说,由于天鹿南路是广州市大多数生活垃圾运输车往返白云区兴丰垃圾填埋场的必经之路,由于垃圾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一直存在滴漏的情况,导致沿线的居民常年在臭味的笼罩下生活。

“时间久了就习惯了,以前早上看到有洒水车冲洗路面,现在有一年时间没见到了。垃圾车滴漏的情况也比以前更严重了,加上现在天气越来越热,臭气的问题也越来越厉害。尤其是拐弯和红绿灯的位置。”尹先生说。

常年生活在此,让尹先生找到了其中的规律。他说,红绿灯路口的臭味会更严重,是因为这些垃圾运输车在红灯时会急刹车,车内的垃圾可能受到挤压,导致污水在瞬间挤压出来;而绿灯亮起时,车辆加速,同样如此。拐弯的位置比较严重,也是因为进入弯道前的急刹车,和过完弯道之后的急加速导致。

尹先生表示,臭味最浓的位置是天鹿南路和黄陂村大桥高架交叉的位置。他小孩所在的联合小学就在天鹿南路旁边,也经常飘着臭味。

“味道让人难以接受,在转弯的时候,垃圾运输车里的垃圾水就流出来,那才是真的臭。”联合小学学生家长廖女士表示。

学生家长张爷爷说:“那些垃圾运输车很随意的停在路边,特别臭,根本闻不得。”

垃圾运输车闯红灯过路口。

超速是常态,闯红灯也常见

“有些现象也很难理解,有些空车回来加速和减速的时候,也有水漏出来。有时候那个水啊,刷的一下从两边喷出来,旁边有人就会喷你一身,不知道为什么空车从垃圾填埋场出来,跑了那么远的路了怎么还有水。”尹先生表示,除此之外,这些生活垃圾运输车还普遍存在超速和偶尔闯红灯的情况。也因为车辆平时行驶速度快,所以遇到路口都是急刹车,遇到绿灯亮起来又是急加速,进一步加剧了污水滴、漏的情况。

不过,周围居民更担心超速带来的安全隐患。“这个路段很多垃圾运输车都有严重的超速行为,对学生们的安全造成很大隐患。”联合小学学生家长吴女士表示。

“以前超速的问题更严重,在前面水声下路路口附近的位置,是一个拐弯加下坡,那个地方以前经常发生车祸,后来安装了减速带就好点了,但车速还是很快,闯红灯的情况每天都会有。”尹先生表示。

打电话投诉发现“没有人管”

尹先生说,投诉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受理投诉的部门都会将投诉的问题归咎于个案,让投诉人提供车牌号码。“这个要求听上去没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这些垃圾运输车的车牌只有前面是看得清的,后面的车牌好多都看不清楚,有的故意挡住了,有的压根没车牌。”尹先生说,居民去投诉,都是车辆经过后,发现有问题,才会去看车后的车牌,这个时候往往已经晚了,因为车牌看不清,对方还超速,你追都追不上。

尹先生说,有一次好不容易看到一辆撒漏严重的车辆挂着清晰的车牌,他赶紧骑电动车追上去记下来。“我投诉给12345,对方转到黄埔区这边来处理,黄埔区这边又让我去找一个叫环美公司的,环美公司说查了车牌,又说不是他们的车,这个事又搁浅了。”尹先生说,现在的情况根本不是个案,而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受影响的地方也不仅仅是天鹿南路一带。“因为撒漏肯定是撒一路,我们这只是一小段。”尹先生说。

送小孩上学的林爷爷说,垃圾运输车在这条路走了十多年,一直都很臭,他们也没有办法,以前也反映了多次,但一直没用。

现场走访

26辆车5辆漏污水、12辆看不清车牌

但比较遗憾的是,无论是悬挂在哪个位置的车牌,都有无法辨识的情况,有的因为沾满了污渍;有的是油漆斑驳;有的完全没了油漆,只剩下一块脏兮兮的铁牌;有的甚至被反光条给故意遮挡。

“如果是因为脏,那么说明你车没认真洗;如果是掉漆,说明维护保养不到位,换块牌重新喷点漆要多少钱?故意遮挡起来的又是什么目的?”尹先生说,这些车辆问题一大堆,好像既没人管,市民投诉也找不到责任人,这让他们感到非常困惑。

目睹一辆垃圾车闯红灯

22日上午9时20分许,黄陂村大桥高架与天鹿南路交界处附近的一处路口亮起了红灯,行经的车辆一一在此等候,但一辆车牌号为粤AV3821的垃圾清运车,空车返城时,从快车道呼啸而过,毫不犹豫地就冲了过去……

“你在这里站久一点,还会有的,这不是偶然的。”尹先生表示。

跟踪车辆到垃圾站,照样被否认

天河区棠东垃圾转运站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本来“质量管理所”就批准他们将后车牌悬挂在后车轮挡泥板上面,这个位置正常情况下本来就看不到,因此悬挂在其它地方看不看得清楚,他认为也没有什么问题。

专门修订《办法》防止车辆二次污染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 信息显示,广州市城管委颁布的《广州市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管理办法》以部门规范性文件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信息称,2012年之前,广州市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影响城市的市容观瞻、行业形象和居民生活,成为城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尽管相关车辆和设备已经具有垃圾装载容器密闭功能和针对性的防滴漏装置,但“跑、冒、滴、漏”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设备日常维护缺乏制度规范,造成设备外观和功能性设备损坏或没有及时修复;二是缺乏定期维护保养的刚性要求,设备老化、损坏严重;三是设备使用过程中没有按规操作,造成密闭性失效,出现污水滴漏二次污染。

因此,从完善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监管手段的角度入手制定原《办法》,实行定期检查,成为当时的必然选择。市政府在制定市人大002号决议实施方案时明确要求,建立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广州市城管委于2017年11月启动对原《办法》的修订工作,将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与监管工作以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新举措纳入到修订后的《办法》中,以继续推进相关监管工作的持续开展。

主管部门为市城管,日常监管在区城管

《办法》明确规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的主管部门,区城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的日常监管。

《办法》要求,各区城管部门应当督促使用单位对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容美观,车况良好。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的教育,严禁垃圾运输作业超高超载、垃圾外露、挂包、扬洒和渗滤液滴漏。

各类分类垃圾收运车辆、各类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各类垃圾中转、压缩或处理设备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检查采取以区为单位,定时定点集中检查为主,零散或复检车辆定点送检为辅,过程抽查配合的模式。

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检查的内容包括:专用设备基本安全性能评价;车容车貌、设备整体外观评价;防“跑、冒、滴、漏”功能性检测;污水排放、工作环境质量评价等。

《办法》要求,被评价为不合格的车辆要在30日内完成整改,提请复检。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继续作业造成泄漏、遗撒的,采取孰高适用原则按照最高额度处罚。

《办法》明确,各类水上垃圾收集、保洁船只及各类垃圾中转、压缩或处理设备等城市管理作业设备由城市管理机械设备保障机构上门检查;城市管理专用作业车辆和设备实行全过程监督,由城市管理机械设备保障机构在垃圾中转、压缩站和生活垃圾终处理设施等场所进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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