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疾呼:保护濒临灭绝的“水中大熊猫”

十几头江豚在江面畅游,有时一前一后游着,有时并排戏水。身在岸边的我们,不仅能看清它们黝黑的背部和头顶上的喷气孔,还能看见它们的笑脸,听到它们沉闷的吐气声——

江豚爱好者拍到了这样的情景,开心到惊叫!在这些人的眼睛里,江豚很聪明,会笑、会哭,还会谈恋爱和调皮捣蛋。

江豚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哺乳动物,在地球上已生存2500万年,长期生活在长江中下游水域,被誉为长江生态的“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江豚的种群数量正逐年衰减。据2012年全长江淡水豚考察估算,长江江豚仅余1000头左右,种群数量以平均每年13.7%的速率下降。中科院水生所通过模型预测认为,如果不采取及时有效保护措施,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最快可能在10年后消失。

  保护江豚,检察机关已经行动起来

2016年底,国家农业部主导发布了“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年)。优化自然环境下对江豚的保护,加快新建自然迁地保护区,将长江中下游江豚自然迁地保护区联合到一起,形成 络;另一方面,在人工环境下对江豚的保护,将来可能要采用新的技术,推进长江江豚的繁育保护,包括胚胎干细胞,江豚基因库等。这些工作正在进行中。

湖北省监利县身处长江故道水域何王庙段,江水流经容城、上车、朱河、尺八、三洲等五个乡镇。这里不仅承担着周边乡镇40万人口生活用水、80万农田农业用水和208户渔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重任,也肩负着珍稀濒危物种——江豚代代生存繁衍的使命。然而,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畜禽排泄物流入故道、保护区内非法捕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水体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引起水质下降,水体中的病原微生物大量滋生,严重影响了江豚的生存繁衍。据监利县检察院检察长谢俊嵩介绍,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监利县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2017年,监利县检察院与监利县何王庙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签署共建协议书,成立了专项法律监督联系点,加大检察监督力度。

2015年6月至12月,刘瑞扬与徐明文等人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长江江豚保护区外滩区域进行筑堤围塘,围垦面积达850亩,筑鱼池19个。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水政监察大队多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刘瑞扬等人一直拖延不接受处理。本案所涉长江流域正位于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监利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经现场调查,发现水政监察大队虽多次责令刘瑞扬等人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得到有效执行,于是向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监利分局水政监察大队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对刘瑞扬等人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责令停止,要求其迅速恢复被破坏水域生态环境。2017年12月,在监利县检察院的监督下,监利县政府召集朱河镇和尺八镇,组织机械设备,使被破坏的850亩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恢复。

并非长江流域的检察机关,也参与到了保护江豚的工作中——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对全市首例非法出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案件成功进行立案监督。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对涉及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正式提上议事日程。2017年6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正式明确水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涉及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两法衔接等工作统一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负责办理,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全市各区渔政执法部门进行工作衔接。6月29日,西城区检察院与森林公安分局召开专门座谈会,对水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办理,明确了节点前移,统一类案法律适用、畅通后续诉讼通道的工作思路。还与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部门进行了认真、详细的研究论证,对该类案件的鉴定机构及人员资质,以及主观故意问题予以明确。

  江豚危机背后是生态环境危机

长江江豚的自然栖息地覆盖了长江中下游区域,江豚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指示器。江豚种群数量的减少,意味着水质的恶化,栖息地的破坏,以及鱼群规模的减少。保护江豚,保护的不仅是江豚,也是我们赖以生活的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好了,江豚和人类都会受益。

近些年来,多位人大代表呼吁拯救江豚,拯救自然环境,开出综合治理清单,并身体力行。

2015年1月28日,在此前两次提交建议疾呼保护长江江豚后,湖北省人大代表、东贝集团董事长杨百昌再次发出呼吁,在当前无法实现全长江禁渔的情况下,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建立“长江江豚保护小区”,区内实施全年禁渔。如今,长江水域正式开始一年一度的禁渔期,持续到6月30日结束,这段时间正值江豚繁殖期,此举有利于保护江豚。

  提高法律地位,理顺管理关系

长江江豚保护的实际成效不尽如人意,与法律地位不高、法律保护力度不够不无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铜陵市市长胡启生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长江中下游先后建立了9个豚类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4个、市级2个。但由于豚类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不同,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以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一是管理体制未理顺,二是经费投入难保障,三是补偿机制不健全。”他建议保护区管理应根据不同保护区类型、保护对象,建立差异性的管理制度,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胡启生还建议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

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提出《将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建议》。

  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三难”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铜陵市市长胡启生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江江豚种群量快速衰减,目前只有1000头左右。2017年5月9日,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的“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专题论证会”一致通过提议,将江豚由二级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加强长江江豚的保护管理,长江中下游先后建立了9个豚类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4个、市级2个。保护区的建立,在保护长江江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建设管理等方面仍需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注。

由于豚类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不同(有农业部门主管,也有环保部门主管),保护区的建设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以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一是管理体制未理顺。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事业编制,保护区管理机构有管理职责而无执法权,管理主体和执法主体不一致。保护区范围涉及池州、铜陵、芜湖3市5个县(区),需要周边市县的渔业、水上公安、海事、水务、交通等多个部门配合支持,极易造成管理缺位。

三是补偿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保护,需禁止开展渔业作业,拆除自然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另一方面,又缺乏必要的生态补偿,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参与自然保护区保护事业的积极性。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制定专门管理规章。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保护区管理应根据不同保护区类型、保护对象,建立差异性的管理制度。针对位于长江开放性水域内江豚这一特殊保护对象,应制定专门规章,明确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管理权限,解决交叉重叠、多头管理问题,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管理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优化和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入,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事权,明确投入的渠道和责任,属于中央事权的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属于地方事权的由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形成稳定的投入机制。

三是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在定期开展江豚保护区管理评估的同时,科学评估江豚保护区设立前已存在的港口码头、水上加油站、江心洲上居民及农业活动对江豚的影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分类处置和管理要求,为完善规划、调整范围、科学管护、强化监管提供依据。

  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格为国家一级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

长江江豚是长江目前唯一的水生哺乳动物,是长江水生生物系统的指示性物种,被誉为长江生态的“活化石”和“水中大熊猫”,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二级保护动物)。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江江豚的数量急剧减少。据预测,在未来10余年内,长江江豚种群极可能下降至野外灭绝的临界数量,甚至会重蹈白鱀豚“功能性灭绝”的覆辙。

我认为,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一级保护动物)对其保护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升级工作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大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其种群生存繁衍的最基本要求是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长江江豚的自然栖息地以鄱阳湖、洞庭湖以及长江干流为主,覆盖了长江中下游区域,涉及江西、湖北、湖南等省份。推动长江江豚升级保护,强调长江江豚栖息地的保护,是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是保护长江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必然要求。长江江豚是长江及大型通江湖泊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豚种群中唯一的淡水亚种,仅分布于长江中下游干流及其两大通江湖泊——洞庭湖和鄱阳湖。2007年,白鱀豚被宣告功能性灭绝后,长江江豚成为长江中栖息的唯一鲸类动物。

同时,长江江豚是长江生态环境、江湖交流及环境生态流量的重要指示物种,也是研究物种由海入江适应进化及早期长江环境状况的最佳物种和仿生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具备较强的生态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

三是对接国际规则、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恰当举措。近年来,随着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迅速下降,长江江豚已属极度濒危物种。

2013年,长江江豚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极危物种。2017年修订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CITES)将长江江豚列为附录Ⅰ濒危物种。推动长江江豚升级保护,有利于对接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使国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与世界濒危物种保护相衔接,有利于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8年4月9日
下一篇 2018年4月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