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佛山这14家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今年5月,佛山市环保局对各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进行了年度稽查。

在稽查工作中,佛山市环保局抽查了已在各区环保部门备案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38份,其中佛山市禅城区强宝化工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14家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存在的质量问题

1

企业:佛山市禅城区强宝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佛山市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风险评估 告》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情景分析不全面,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等)。

2、企业实际情况与《风险评估 告》不一致,环境风险评级错误。经现场核实,环境应急预案与企业现场情况不符,如预案企业位置标识错误,预案各类环境风险物质储量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从而致使企业环境风险评级结果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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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佛山市高明区新润化工厂

技术咨询单位:佛山市万佳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风险评估 告》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识别、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情景分析不全面,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等)。

2、企业环境风险评级错误。《风险评估 告》未按照技术指南要求编写,结构混乱,内容不全面,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不清。风险评估方法与风险评级错误,预案针对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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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佛山市高明协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1、《风险评估 告》及《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识别、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情景分析不全面,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等)。

2、物质风险性分析严重缺失。未对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物质风险性进行分析,缺少环境风险物质和数量辨识过程,导致环境风险评级计算过程缺少计算依据。

3、《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预警措施论述过于模糊,操作性较低。

4、《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预案提出的应急措施不够具体,处置方案过于简单,操作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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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佛山市高明区德力高涂料有限公司

1、《风险评估 告》及《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识别、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环境风险单元识别过于简单,情景分析不全面,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环境风险物质扩散途径分析、危害后果分析等)。

3、《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预警措施描述过于模糊,操作性较低。

5、《应急预案》后期处置措施内容过于简单,操作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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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佛山市弘柏灯饰有限公司

2、企业环境风险评级错误。《风险评估 告》未按照技术指南要求编写,结构混乱,内容不全面,企业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不清。风险评估方法与风险评级结果错误,预案针对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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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广州市助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5.7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的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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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佛山市金兰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预案提出的应急措施不够具体,处置方案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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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企业:佛山市三英铝业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佛山市格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实际情况与《风险评估 告》不一致,环境风险评级错误。经现场核实,企业《风险评估 告》与企业现场情况不符,如生产设备数量有误,各类环境风险物质储量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等,从而致使企业环境风险评级结果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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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佛山市法恩洁具有限公司

1、《风险评估 告》及《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识别、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情景分析不全面,风险源强分析、危害后果分析过于简单)。

2、物质风险性分析严重缺少。未对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物质风险性进行分析,缺少环境风险物质和数量辨识过程,导致环境风险评级计算过程缺少计算依据。

3、《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制定具体、明确的预警措施,预案中相关预警措施论述过于模糊,操作性较低。

10

企业:佛山市南海新英华五金矿产化工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11

企业:南海南新无纺布有限公司

1、《风险评估 告》及《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近一年环境质量现状、三废产生处置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环境风险单元基础分析不具体,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环境风险物质扩散途径分析,危害后果分析错误)。

2、《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预警、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过于简单,未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情景进行分级,且应急响应分级未能与预警分级相衔接。

3、《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预案提出的应急措施缺乏针对性,缺少人员撤离和疏散方案;信息 告制度缺少 告内容、 告时限要求。

4、《应急预案》后期处置措施内容过于简单,操作性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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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本田金属技术(佛山)有限公司

1、《风险评估 告》及《应急预案》格式不规范、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风险识别、现有应急资源情况等进行说明,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缺少环境风险单元基础分析、风险源强分析、环境风险物质扩散途径、危害后果分析等)。

3、《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缺少预防和预警机制分析。

4、《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预案提出的应急响应分级不合理,应急措施不够具体,处置方案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

5、《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单元识别内容与《风险评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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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企业: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汽车厂

技术咨询单位:佛山市职卫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风险评估 告》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近一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说明,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不全面;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情景分析缺乏针对性,缺少风险源强分析)。

2、企业环境风险评级错误。《风险评估 告》中环境风险物质辨识不全面,部分环境风险物质未纳入计算,且风险评估方法错误,导致最终企业环境风险评级结果出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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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企业:英德市新裕有色金属再生资源制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技术咨询单位:佛山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的问题:

1、《风险评估 告》编制要素不全。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之“6.1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及“6.2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分析”要求,对企业基本信息、近一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说明,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不全面;未对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提出完善且针对性分析(缺少风险源强分析,环境风险物质扩散途径分析错误,危害后果分析缺乏针对性)。

2、企业环境风险评级错误。《风险评估 告》中风险评估方法与风险评级结果错误。

3、《应急预案》预警机制及分级响应机制不合理。未按照《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之5.6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合理分级;预警、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过于简单,未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情景进行分级,且应急响应分级未能与突发环境事件分级相衔接。

4、《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预案提出的应急措施缺乏针对性,操作性较低;信息 告制度不准确,信息发布无分级 送要求,未明确初 、续保、终 送流程。

5、工作不负责。项目位于南海区,应急反应步骤中却出现“珠海市”、”香洲区”,人员撤离和疏散方案中提到的“世埠居委会”在顺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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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一、各企业要针对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质量把控,切实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操性和相符性;

二、各技术咨询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导则、技术评估指南要求协助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切实提高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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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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