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邯郸市转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 件

4月2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邯郸市转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 4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武安市2件,峰峰矿区1件,磁县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大气类2件,水类1件,其他污染1件。

上述信访举 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 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邯郸市转办信访件158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0件。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武安市28件,魏县14件,冀南新区13件,涉县11件,临漳县10件,磁县10件,曲周县9件,鸡泽县7件,经济技术开发区7件,成安县7件,馆陶县7件,肥乡区6件,峰峰矿区6件,永年区5件,大名县5件,广平县4件,丛台区3件,邯山区3件,复兴区3件,市直部门9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邯郸市的第五批群众信访举 件已办结8件,案件办理情况已按照相关要求在邯郸市政府 站进行公开。详细内容如下:

1、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4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魏县边马镇东石固村北100米路东石固熟食店南侧(墙挨墙)无名门厂,无任何相关手续,长期以来,露天喷漆,异味扰民。行政区域:邯郸市魏县。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无名门厂无任何相关手续”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全称为魏县群峰门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02130434MA0D564EXE,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913043400000102。查阅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发现登记表中未涉及喷漆环节,该企业存在违规喷漆行为。(2)关于“露天喷漆,异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未发现露天喷漆,院内棚中有喷漆痕迹,现场发现静电喷涂设备1台,漆粉2桶。现场无明显异味,经对周边居民走访调查,反应偶有异味,影响轻微。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查阅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发现登记表中未涉及喷漆环节,该企业存在违规喷漆行为,现已将喷漆设施全部清理。 格责任人郭某因监管不力,失察失责,移交纪委问责,给予诫勉谈话处分。是否办结:已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格责任人郭某诫勉谈话。

2、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3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2008年以来,峰峰矿区义井镇山底村村民徐某某,在该村西耕地内非法挖土采沙,导致几十余亩耕地无法耕种。行政区域:邯郸市峰峰矿区。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村西耕地内非法挖土采沙,导致几十余亩耕地无法耕种”问题部分属实。据山底村支部书记吝某某陈述,该土坑原为山底村委瓷土厂废坑,该坑形成距今已有五十多年。2012年许某某包土坑,2019年冬天开始对该坑进行平整,将此坑修建为鱼塘。经对许某某进行询问,当事人许某某否认非法挖土采沙,现场检查未发现挖土采沙迹象。非法挖土采沙问题不属实。
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绘,该坑总面积为9.22亩,其中采矿用地8.17亩,其他草地1.05亩,不涉及耕地。现场检查时该坑鱼塘南侧部分裸土,未采取苫盖、绿化措施。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村西耕地内非法挖土采沙,导致几十余亩耕地无法耕种”问题。该处不涉及耕地,对于裸土部分,峰峰矿区政府已加强对土坑的绿化、美化工作。是否办结:已办结。

3、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2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长期以来,成安县柏寺营乡漳边村北路东冯某某门厂,无任何相关手续,露天喷漆,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行政区域:邯郸市成安县。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冯某某门厂无任何相关手续”问题不属实。经查,冯某某门厂全称为成安县柏寺营乡漳边村御居门业,该厂2020年3月18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2013042400000022。无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

关于“露天喷漆,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问题属实。该企业主要代销成品门(已喷好漆)和制造半成品门(组装完毕未喷漆),代销的成品门主要购于山东省菏泽市,半成品门主要由钢板切割组装后销往河南省安阳市。现场检查发现,厂房西北角有3小罐手摇式自喷漆,用于外购成品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划痕回来进行点补,未发现其他喷漆设备和露天喷漆迹象。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露天喷漆,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问题。柏寺营乡政府综合执法大队现场没收发现的3小罐自喷漆,并责令业主冯某某对厂房内地面卫生进行打扫、对设备产品进行归整,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办结:已办结。

4、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2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位于邯郸市曲周县侯村镇第二中学东侧150米处路北的三星防盗门厂、千禧人门业,无环保手续,露天喷漆作业长达十几年,刺激性气味扰民;烤漆房燃煤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行政区域:曲周县。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三星防盗门厂、千禧人门业,无环保手续,露天喷漆作业长达十几年,刺激性气味扰民,烤漆房燃煤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三星防盗门厂、千禧人门业,实为一家,全称曲周县秀爱防盗门经销处。2018年前该经销处广告牌匾为三星防盗门厂,2018年以后变为千禧人门业。该企业2018年9月17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13043500000432。该企业有门面一处,用于防盗门展示所用;门面后院内建有厂房,用于防盗门加工,厂房内现场有剪板机一台、折弯机一台、电焊机一台,电焊机配套有焊接烟净化器,现场存有防盗门半成品。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喷漆设备及露天喷漆现象。据经销处负责人提供资料显示,该经销处将加工的半成品运送至南乐千禧人门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南乐县产业集聚区鸿宇路8号)进行喷涂作业,完成后采取加棉加厚固定等方式,运回该经销处进行销售。该经销处院内东侧仓库内,有两个废弃烤漆房和部分轨道,无燃煤设备,不存在燃煤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现场未发现有烤漆迹象。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三星防盗门厂、千禧人门业,烤漆房燃煤烟气无组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曲周县生态环境分局、侯村镇等有关单位对该销售处院内东侧仓库内的两个废弃烤漆房和轨道立即进行了拆除。目前,该经销处废弃烤漆房和轨道已拆除到位。是否办结:已办结。

5、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1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近半月来,邯郸市文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钢铁厂除尘灰运输至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永成石料加工厂内,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行政区域:邯郸市武安市。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邯郸市文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钢铁厂除尘灰运输至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永成石料加工厂内,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武安市永成石料加工厂排污许可证911304813363295044001Q,该企业自2019年停产至今。邯郸市文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自2022年3月24日起临时占用该厂空闲大棚,将4车除尘灰存放于该企业物料大棚内,3月28日现场检查时,大棚内除尘灰已全部清运。该企业通往永峰线约有300米乡间道路,应洒水不及时,车辆通行时造成了道路扬尘,已责令该企业对乡间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是否属实:基本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邯郸市文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钢铁厂除尘灰运输至邯郸市武安市淑村镇永成石料加工厂内,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武安市政府将该企业通往永峰线的乡间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是否办结:已办结。

6、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2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近两天,西苑一号院普阳房地产在武安市午汲镇武安市午汲轧钢厂后侧水库旁边倾倒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苫盖,扬尘污染严重。行政区域:邯郸市武安市。污染类型: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西苑一号院普阳房地产在武安市午汲镇武安市午汲轧钢厂后侧水库旁边倾倒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苫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为平整、绿化午汲轧钢厂后侧空地,3月24日午汲村委会与普阳房地产达成协议,于3月27日—3月28日上午将普阳房地产西苑一号院开掘地基裸土(并非建筑垃圾)运输到午汲轧钢厂后空地用于复土绿化。西苑一号院是位于午汲镇格村村北空地上的开发项目,3月20日开始动工开挖地基,目前工程不产生建筑垃圾。3月28日上午检查时,该空地堆放的裸土因刚刚运输到此地,未及时平整苫盖,已责令午汲村委会立即平整苫盖。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西苑一号院普阳房地产在武安市午汲镇武安市午汲轧钢厂后侧水库旁边倾倒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苫盖,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午汲轧钢厂后裸土已全部平整,并苫盖到位。是否办结:已办结。

7、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长期以来,大名县孙甘店镇南石冲村的多家花生制品厂,加工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内渗井,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行政区域:邯郸市大名县。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大名县孙甘店镇南石冲村的多家花生制品厂,加工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内渗井,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问题部分属实。大名县孙甘店镇南石冲村共有七家花生制品厂,分别为大名县玉盛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663673572T001Y、河北绿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7620747358001W、大名县利康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663673548A001Z、河北丽仁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347871382R001Z、大名县康大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666551511X001X、大名县名龙食品有限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601256984U001Z、大名县名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排污登记号:91130425799595486X001W。

经查,上述七家花生制品厂未生产,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产生废水的环节均为清洗花生表面泥土环节,清洗过程中不添加任何药剂,清洗废水在水泥池/不锈钢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定期补充新鲜水),未在企业内及周边发现渗井。2022年3月28日,经河北泰孜特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对上述七家花生制品厂的生产用水水井和孙甘店镇南石冲村内四个点位地下水采样检测,检测上述11个点位耗氧量、氨氮、色度等19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3类标准。

现场检查发现大名县利康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地面有北侧存有少量砂石未苫盖,存在扬尘污染隐患,已责令其立即对砂石进行苫盖或清理。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大名县孙甘店镇南石冲村的多家花生制品厂,加工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厂内渗井,严重污染当地地下水”问题。大名县利康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对未苫盖的砂石进行清理,已清理到位。同时该企业进一步完善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是否办结:已办结。

8、受理编号:D2HB2022032700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近两年,邯山区辛庄营乡郭小屯村东北方向马电灰厂,粉煤灰搅拌过程中,未采取抑尘防治措施,扬尘污染周边居民。行政区域:邯郸市冀南新区。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关于“邯山区辛庄营乡郭小屯村东北方向马电灰厂,粉煤灰搅拌过程中,未采取抑尘防治措施,扬尘污染周边居民”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8月20日邯郸市圆圆贸易有限公司与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签订灰场湿灰综合利用合同,全权负责马电灰厂粉煤灰的管理与销售。邯郸市圆圆贸易有限公司排污登记编号:91130492MA0ETLJN4X001Z,经查,现场未进行湿灰转运,有雾炮和喷淋设施,灰场采取绿化和苫盖等抑尘措施。经查阅近两年来马头公司贮灰场监测数据,颗粒物最大值为0.452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标准限值1.0mg/m3。
经查,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为铲车4辆,钩机2台,现场未发现搅拌设施,不存在粉煤灰搅拌工序。但发现转运棚底部有破损,底部部分密闭不严。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邯山区辛庄营乡郭小屯村东北方向马电灰厂,粉煤灰搅拌过程中,未采取抑尘防治措施,扬尘污染周边居民”问题。该公司对转运棚底部破损处立即进行整改密闭,目前已整改到位。冀南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密闭不严立案处罚,拟处罚5万元。是否办结: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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