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打响“三小车辆”整治行动

5月5日是东明县开展城区“三小车辆”禁限行集中行动的第一天。

为维护交通秩序和良好的城市治理环境,确保县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东明县城区全面开展“三小车辆”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东明公安交警,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自愿者组织各单位协作配合,分别在东明县五四解放路口、解放曙光路口、五四工业路口、曙光振东路等20个路口,开展“三小车辆”专项治理。

在城区禁行区域,执勤人员对各点位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三小车辆”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做好登记台账,对车辆统一喷涂蓝色编码首次警告标记,告知驾驶人不得再次驾驶“三小车辆”驶入禁行区。

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全员上岗,在城区主要路口悬挂条幅,民警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材料,对仍在路上行驶的“三小车辆”车主进行认真劝导,积极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广泛宣传“三小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危害性,告知禁限行的具体规定和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东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朱卫东到各个路口督导巡查分队民警“三小车辆“劝导治理相关工作。

5月5日上午,东明县委书记孙迁国、县长赵海林、副县长公安局长杨军一行,到城区各主要路口,督导开展治理“三小”车辆工作情况。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朱卫东随行陪同督导。

截至5月5日下午18时,东明县共查处“三小车辆”829余辆次,纠正劝导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行、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城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通行速度大幅提升。

东明交警在此呼吁: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理解支持配合好“三小车辆”禁限行规定的执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骑行两轮电车佩戴头盔,促进交通文明建设。

5月5日起

东明县全面禁限行“三小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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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限行区域

城区禁限行区域为:城市建成区东至长兴路(含长兴路),西至106国道(不含106国道),北至五里河南岸,南至站前路(含站前路)范围内的围合区域。

禁限行车辆种类

1.自2022年5月5日起,禁限行区域内全面禁止“三小车辆”通行。

禁限行车辆范围

机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和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以上统称“三小车辆”(不能取得正式号牌的车辆 )

2.允许统一外观标识和统一编号的残疾人专用车、环卫、园林工人专用车,快递物流专用车及其它紧急抢修抢险特种车辆在禁限行区内通行,但必须人、车、证相统一。

3.需要进城牌证相符的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可以在晚21:00至次日6:00内通行限行区域,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应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保持车辆按期进行检验,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有效,依法安全文明上道行驶,不得使用拼改装的车辆,不得私自加装车篷,不得私自加长加宽车身,不得擅自加大功率等。

如何查询车辆是否符合工信部标准

登录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 站进行查询,若在目录范围内的就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牌照,若不在目录范围内的说明车辆不符合工信部标准。

让我们携起手来,

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

自觉抵制“三小车辆”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为平安出行、和谐宜居的温馨家园

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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