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区五环内买不到烟花爆竹,你还准备放吗?快来看你家在不在禁放区!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了,说到过年,大家第一反应除了吃饺子,大概就是燃放烟花爆竹,不过每到这个时候,这类新闻,也常常见诸各种媒体。

去年年底,通州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在通州区台湖镇某村,一辆河北牌照厢式封闭式货车里,起获了各类劣质烟花爆竹236箱4700余公斤

1月10号,怀柔警方在九渡河镇九渡河村,发现一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37箱,总重量541公斤。

△资料图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销售 点,并在规定的场所安全燃放。


但是小编同样也要提醒大家一个事实:

今年市区五环路以内,将不再设立正规的烟花爆竹销售 点!整个北京能找到的安全燃放的地点,也是屈指可数了。

北京:12年来最严禁放规定

2017年12月1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为缓解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和公共安全的不利影响,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共同期待,北京12年后再次“收紧”烟花爆竹燃放政策:

在五环路内实施全面禁放;五环路以外,由区政府划定禁止、限制燃放区域。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新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最大的变化,就是将五环路以内区域由“限制燃放区域”调整为“禁止燃放区域”,并要求区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需要,在五环路以外地区的特定区域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今后,禁放区内不仅不能燃放,也将不能买到烟花爆竹。《规定》特别增加了“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同时规定“不在禁放区域设置销售 点”。

也就是意味着,以后想买烟花爆竹,大伙儿只能开车去五环外买了!

除了五环路以内禁放,北京多个区公布新的烟花管理措施,在原有的管理基础上明确了本区烟花禁放范围。

  • 顺义区

  •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左堤路,西至京密路,南至通州、朝阳界,北至白马路。以与朝阳交界孙河大桥为起点,按照顺时针方向具体为:京沈路(顺义段)—顺于路—外环路—顺白路—白马路—左堤路—顺平南线—机场东路—壁富路—通州界。禁放区边界所涉及道路均含在禁放区范围内。上述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仁和镇、李桥镇、后沙峪镇、南法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石园街道行政区域内除禁放区外的区域。

    上述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 昌平区

  •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禁放区域1为昌平城区,具体位置为西至G7高速,北至京通线以北200米,南至京密引水渠南岸,东至内环西路(包括整体路面)。

    禁放区域2为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具体位置为自温榆河、小沙河水库、南沙河沿线以南,至与海淀、朝阳、顺义交界处。

    禁放区周边30米不卖烟花:

    昌平区安监局1月4日发布消息,要求在禁放区外的镇街设置8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小汤山、沙河、流村、阳坊、百善、崔村、马池口、南口各一个;在区政府划定的两个烟花爆竹禁放区内及周边30米范围不予布设烟花爆竹 点。

  • 房山区

  •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燕房组团(含燕山地区、城关街道)、长良组团(含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良乡镇、长阳镇)、窦店组团(含窦店镇)、阎村镇、新镇街道及各乡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全部作为禁放区。

    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等地点及其周围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里,明确提到,各乡镇(街道)建成区范围全部作为禁放区。

    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周口店镇、琉璃河镇、长沟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石楼镇的行政区域内为限制区。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24小时和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通州区

  • 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

    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包括了新华、北苑、中仓、玉桥4个街道;永顺、梨园、潞城3个镇以及台湖镇域内和张家湾镇域内的京哈高速路以北地区;宋庄镇域内的潞苑北大街以南地区。

    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禁放区以外的其他通州区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限放区,执行限放措施。

  • 五环路外16类场所禁放烟花

  •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输、变电设施

      ●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敬老院

      ●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重要军事设施

      ●市和区人民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 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城市路 的桥梁、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

      ●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

      ●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

  • 违反规定会有这些处罚:

  • 对携带、燃放的烟花爆竹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

    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按照规定燃放时间燃放的;

    在空气重污染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

    燃放、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京津冀同步禁放

    北京禁,北京禁,北京禁完天津禁,天津禁;天津禁;天津禁完河北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北京、天津、河北在大事儿上的步子越来越一致,在2018年春节前,烟花爆竹在京津冀区域遭遇“最严禁放令”。

  • 天津:

  • 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意味着,天津老城区今年春节将不设烟花销售点,不允许燃放烟花。

    天津滨海新区也公布了全面禁止烟花燃放的通告,滨海新区建成区实施全面禁放,汉沽、大港的部分农村地区实施限制燃放措施。

  • 河北:

  • 河北雄县近日公布了烟花禁放区域以及管理措施。算上之前已经公布了烟花禁措施的容城县、安新县,雄安新区今年春节将首次开启“无烟花时代”。

    雄安三县是对部分重点区域实施了该措施。禁放区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与雄安新区造林项目相邻的村镇以及林区范围;二是雄安新区一期的待建区域;三是这三个县人口居住密集、大型商业体所在的街道和区域。

    此外,河北的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也将在今年春节实施禁放规定。禁放范围基本确定为城中心区范围。


    我们为什么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作为中国人最熟悉、最传统的祈福仪式,在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庆祝佳节的重要文化符号。它跟春联、年画、秧歌、饺子、汤圆一样,是中国人记忆里生动的生活场景和温暖细节。

    但是传统文明面对现代城市治理问题时,需要权衡利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远是摆在第一位的。

  • 燃放造成显著空气污染峰值

  • 全市多年空气质量监测及分析表明,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加剧空气污染,显著抬升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及二氧化硫等多项气态污染物的浓度水平,其中对颗粒物的影响尤其显著,常会导致空气污染达到重度甚至严重污染级别。

    数据显示,近五年,全市春节期间空气重污染天数在2-4天之间,PM2.5平均浓度在74-118微克/立方米之间,特别是除夕、初一、正月十五3天的PM2.5平均浓度明显高于全年平均浓度。

    2017年除夕夜间,通州、房山良乡凌晨1点PM2.5平均浓度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以上,而同期远离燃放区域的密云水库PM2.5浓度始终保持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据测算,扣除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影响,全市全年PM2.5平均浓度可能下降0.4-0.7微克/立方米。

    此外,如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时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所排放的污染物将产生滞留,导致更高的污染峰值浓度,更长的污染持续时间。2017年除夕夜间,大气扩散条件不利,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物难以清除,导致PM2.5达到的重污染小时数超过30个小时。

  • 十余年间引发火警两千余起

  • 随着首都城市建设的加快,全市居住人口、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和机动车等数量不断增多,燃放烟花爆竹对首都公共安全带来的危害与日俱增。全市能够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空间越来越少,不利于安全燃放的因素越来越多。因燃放引发的致伤情况,影响群众财产甚至生命安全的灾害事故发生概率不断增加,五环内的概率更大。

    数据显示,自2005年实行“限放”政策以来,尽管烟花爆竹销售量、燃放量逐年下降,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仍有两千余起,致伤年均达389人,直接财产损失1.5亿元。特别是2009年春节期间,因违法燃放A类烟花爆竹,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配楼工地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2009年央视新址园区配楼工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火灾

    2016年,市防火委公共消防安全风险调研显示,全市共有加油站、加气站、液化气灌装站等千余家,199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有千余个,高层建筑大量存在,文物古建众多。许多老旧小区都是大屋脊的筒子楼、砖木砖混连体结构,不耐火,小区内易燃可燃物品存量很大。这些小区基本上大多数集中在五环内,易引发火灾,消防救援难度非常大。文物古建多为木材结构,建筑毗连,火情发生后容易“火烧连营”,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


    链接:烟花爆竹30年禁限调整轨迹

  • 1987年:逐步限制、趋于禁止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入北京公众视野要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计时。彼时,北京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件呈逐年上升之势。

    1986年春节,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烧伤、崩伤446人,两人被摘除眼球。1987年大年三十24时至初一1时,一个小时内北京平均每36秒一起火警,“出动的消防车辆无法返回营地,只能从一个火场奔赴另一个火场”。

    1987年北京市人代会上,116位代表提出议案,要求严管烟花爆竹。很快,市政府明确了“逐步限制、趋于禁止”的总方针。

  • 1993年:“城八区”为禁放区域

  • 暂行规定虽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烟花爆竹的泛滥,但因燃放造成的火情、伤情仍居高不下。1987年至1993年,仅北京27家重点医院就接治花炮伤者近2500人,数十人终身残疾。

    前所未有的代价,让酝酿已久的禁放呼吁再度鼎沸。3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要求对烟花爆竹实施禁放。

    1993年7月,《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草案递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12日,禁放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当时的“城八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994年2月9日,北京度过禁放后头个除夕。过往遍地烟光、火警不断的情景不见。这一夜,北京禁放区内无人因放鞭炮致伤,禁放区外伤者有12人。

  • 2005年:“禁放”改为“限放”

  • 此后10年间,烟花爆竹并没有在春节期间消失。北京周边地区非法生产点向北京倾销伪劣超标花炮现象严重。同时,经历了几个静悄悄的除夕,“禁放冲淡节日气氛”的说法也日渐引起关注,管不如疏、禁不如限的呼声越来越大。

    2004年市“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修改“禁放规定”,建议将“禁放”改为“限放”。 2005年5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民意。其中规定,除夕至正月十五,全市除文保单位、车站机场等八类场所外,允许燃放烟花爆竹。近七成的被调查市民赞成适度放开燃放。

    2005年9月9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12月1日正式施行,烟花爆竹“禁令”解除。有人大代表指出:放鞭炮,喜欢的很喜欢,厌烦的很厌烦。既然“禁改限”是大家做出的选择,那就要讲公德、守规矩,考虑燃放时的公共影响和他人感受。

  • 2017年:五环内全面禁放

  • “禁”改“限”已过去12年。近年来,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大气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对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改善空气质量、调整现行烟花爆竹禁限区域等规定的呼声日渐提高。

    2017年7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12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五环内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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