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为4级。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溃;房屋建筑地下工程: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包括顶板、墙面、地面)的 1/1000; 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 2处,单个湿渍最大面积不大于0.1 m2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 以下,必要时应采取降水措施。对采用明沟排水的基坑,应保持基坑干燥。
3.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防水材料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规定。
二、主体结构防水工程
(一)防水混凝土
1.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 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度的地下工程。
2.防水混凝土水泥和砂、石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应经试验确定;
(2)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
(3)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
(4)砂宜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得大于 3.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5)不宜使用海砂,在没有使用河砂的条件时,应对海砂进行处理后才能使用,且控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 0.06%;
(6)碎石或卵石粒径宜为 5 – 40mm ,含泥量不得大于1.0% ,泥块含量不得大于 0.5%;
(7)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结构混凝土用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2)混凝土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 320 kg/m3,其中水泥用量不得少于 260kg/m3,粉煤灰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 20%-30%,硅粉的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2% – 5%;
(3)防水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泵送时人泵拥落度宜控制在120-160mm;
(4)水胶比不得大于0.50 ,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
(5)砂率宜为 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6)灰砂比宜为1:1.5 – 1 : 2.5;
(7)混凝土拌合物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0.1% ,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不得大于3 kg/m3。
4.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 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水泥砂浆防水层
1.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 80’C的地下工程。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防水砂浆,掺外加 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
2.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准使用过期和受潮结块的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 ,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应大于1%;
(3)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3.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堵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 施工。
4.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泥砂浆的配置,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 但与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0度,并保持砂浆表面湿润, 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聚合物水泥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
(5)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抽样数量,应按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
(三)卷材防水层
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应与卷材相匹配。
3.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规定。采用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 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冷粘法铺贴卷材时,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5.热熔法铺贴卷材时,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粘贴牢固: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 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贴牢固,封闭严密。
6.自粘法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 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7.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 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大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2.5 水泥砂浆。
(四)涂料防水层
1.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2.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 用量;
(2)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
(3)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 – 50mm;
(4)涂料防水层的甩搓处接搓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接涂前应将其甩搓表面处理 干净;
(5)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 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6)胎体增强材料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 1/3 幅宽,且上下两层胎体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五)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 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
2.塑料板防水层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层上,缓冲层搭接宽 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牢固
(2)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下部塑料板应压住上部塑料板,接 缝焊接时,塑料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
(3)塑料板搭接缝应采用双条焊缝焊接,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mm;
(4)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
(5)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
(六)金属板防水层
1.金属板防水层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高的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在主体结构迎水面。
2.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
(七)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
1.膨润土防水材料防水层适用于pH 值为4-10 的地下环境中;可应用于复合式 衬砌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以及明挖法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防水层两侧应具有一定的夹持力。
2.膨润土防水材料应采用水泥钉和垫片固定,立面和斜面上的固定间距宜为400- 500mm,平面上应在搭接缝处固定;膨润土防水材料搭接宽度应大于100mm,搭接部位的固定间距宜为200-300mm,固定点与搭接边缘的距离宜为25-30mm,搭接处应涂抹膨润土密封膏。
(八)细部构造
1.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 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 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与墙交接处以下 150-300mm 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2.变形缝中埋式止水带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
3.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4.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做好防腐处理;穿墙管 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套管式穿墙管的套管与止水 环应连续满焊,并做好防腐处理;套管内表面应清理干净,穿墙管与套管之间应用密封材 料和橡胶密封圈进行密封处理,并采用法兰盘及螺栓进行固定。
5.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 当厚度小于250mm时,必须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结构迎水面的预埋件周围应预留凹槽, 凹槽内用密封材料填实;用于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理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 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 合物水泥砂浆抹平。
6.桩头顶面和侧面裸露处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延伸到结构底板 150mm处;桩头四周 垫层300mm 范围内应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过渡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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