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申 方式大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扩大

10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要 税!

01 10月征期延期至26日截止

2021年10月主要申 税种(具体以税种认定及当地规定为准)

增值税(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生产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环保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城建附加税

02 10月新规

●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增值税优惠有变化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文件:《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规则发生变化

2021年10月份预缴申 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辅助账表式进行了简化;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政策文件:《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在苏州上线,苏州CA证书需全面升级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工作的通知》,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苏州CA”)将升级系统对接省平台,为保证苏州大市范围内持有数字证书的 办用户能正常登录使用省系统,需对证书进行升级。

升级 址为:

https://online.bjca.org.cn/#/update/UpgradeLogin

03 9月属期或第3季度属期可享受常见税收优惠

● 增值税

一、附加税 表和增值税、消费税 表合并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 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文件:《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代开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 企业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

政策文件:《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二、可预缴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企业10月份预缴申 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就前三个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10月份预缴时未享受,则第4季度或10-12月预缴申 时不再追补享受该政策,但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04 抄 税

● 抄 税流程

注意:每月一定要先打开开票软件,再申 增值税,否则会导致清卡失败!

金税盘抄 税操作

1)上 汇总

开票软件电脑联 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一般在征期范围内15号之前初次进入开票系统,开票软件会自动上 汇总。如果系统提示“汇总 送已成功!”点击“确认”,说明抄税成功,如下图所示:

如未提示“汇总 送已成功!”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 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 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 税(季度 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无需此操作)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 增值税。

3)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本月为10月26日之前。。

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确认成功

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2021年10月26日左右,汇总 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 税务Ukey抄 税操作

1)上 汇总

开票电脑联 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 汇总。若未抄 成功,可手工抄 。

点击:【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传】-【上 汇总】。

2)电子税务局 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 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如果开票截止日期到10月26日,则证明成功。

也可在【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 汇总】页面查看开票截止时间。

税控盘抄 税操作

1)上 汇总

开票电脑联 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 汇总。若未抄 成功,可手工抄 。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 汇总】。

2)电子税务局 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 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 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11月15日左右),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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