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公示公告

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 举 内容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001 淮南淮化集团和安成铺蓝天化工与居民区近在咫尺,却整天喷放黄烟、黑烟,特别是二氧化硫的臭味让人无法忍受。 市环境保护局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各责任单位对信访投诉件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向省督察组回复,具体处理情况附后。
002 1.谢家集区唐山镇乳山村乳山水库北侧,石料开采,环境污染严重。开采的石料通过化工厂路外运。2.谢家集区谢三村菜市场与居民一墙之隔的卖鱼的小巷子脏、乱、差,污水、垃圾得不到收集处置,环境污染严重。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003 位于洞山西路旺泉公学北侧路对面的鼎峰锚固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004 1.位于淮南市山南新区三和镇的泉山湖自然景区,四周有四五个管道通向湖中,时常向湖中排放污水。投诉人要求查清污水源头和排放的污水污染状况。2. 变更后的规划显示泉山湖自然景区四周将建设住宅,破坏泉山湖景区自然生态环境,规划的变更是否合法?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
005 位于寿县窑口镇梁台村大圩村民组,居住区与瓦埠湖之间有一自然水塘,距离瓦埠湖饮用水源地仅50多米,今年5月以来开始堆放垃圾,目前已堆填3000多吨,无防渗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污染周边农田、沟塘和瓦埠湖。 寿县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006 寿县何台孜渡口至中铁八局2号拌合站后,沿淮河一线有很多非法破碎机生产线,对周边环境产生极大破坏。 寿县人民政府
007 位于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村,老织布厂内一养鸡户,鸡粪堆于养殖场内,恶臭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养鸡场周边均是居民居住,距离最近的住户只有一二十米远。请有关部门要求养鸡场搬离居民区养殖。 潘集区人民政府
008 位于毛集实验区花家湖社区花家湖二矿生活和生产污水直接排放水沟围绕社区,水污染严重;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飘落于社区居民区,大气污染严重;来往于矿区的运输车辆带来大量道路扬尘,严重影响社区居民出行和生活。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009 居民已缴纳污水处理费,但山南新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中央公园(市政府正对面)的湖中排放,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居民生活用水高峰期向湖中排水量较大,环境污染严重。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高新区管委会
010 淮南市新锦江大酒店仍然使用燃煤小锅炉,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市环境保护局
011 田家庵区东苑东村(档案馆对面)小区大门向西50米有家烧烤店,每天晚上营业,烧烤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生活。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012 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附近,架河码头、机场路等沿线运输煤泥,晴天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路边农田水稻被染成黑色,无法出售;雨天撒落于路面的煤泥被冲进河流,污染河水。田集电厂西门有两个搅拌站,夜间偷偷打灰,污染严重。当地镇政府在了解到省环保督察组入驻淮南后,将运输的道路挖断,禁止煤泥、打灰车辆运输。国庆节期间,挖断的道路又被码头业主恢复畅通,煤泥、打灰车辆恢复运输作业,扬尘污染严重。 潘集区人民政府
013 潘集区架河镇,河边多个码头,运输煤泥,产生黑色扬尘,污染周边农田水稻,污染的水稻现在无法出售。 潘集区人民政府
014 凤台县顾桥镇交警四中队向西300米,在居民生活区内有一家石料厂,每天运输石料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凤台县人民政府
015 田家庵区三和镇泉山湖,安徽联华实业集团填湖建房,破坏泉山湖自然生态环境。另外,泉山湖边有两个大的涵管向湖内排污,湖水被污染。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16 田家庵区十六小北侧与鑫诚花园中间道路有十余家烧烤摊点,每天下午四五点钟开始经营至深夜,产生油烟、噪音严重影响鑫诚花园7、8、9三幢居民生活。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017 位于潘集区架河镇前家村,河下码头的煤炭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噪音巨大,道路扬尘严重,路边庄家被严重污染,严重影响前家村群众生产和生活。请求取缔河下码头,赔偿村民农作物损失,还村民安宁生活。 潘集区人民政府
018 凤台县顾桥矿和顾北矿之间的308省道,灰尘弥漫,每天只有一趟洒水作业,无法解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影响居民出行。 凤台县人民政府
019 位于大通区九龙岗镇夏菜村周圩村民区有一个养猪场,长期向外排粪便和污水,严重污染周围环境。 大通区人民政府
020 淮南市新建了许多小型造纸厂,它们全部没有任何手续,无任何环保设施,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企业,1、田家庵区田东路南化村对面的大院里有一家造纸厂。2、淮南上窑镇珍珠水泥有限公司对面有一家造纸厂,至今仍然烧木板杂物、污染环境。3、珍珠水泥有限公司附近的淮南虎泉电动车厂内有一家新建的纸厂,污染严重。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大通区人民政府
021 田家庵区林场路山水居小区11号楼的飞宇 吧,九台空调和八个排气扇震动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022 田集电厂西门南侧一家停车场,在从事粉煤灰经营及转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潘集区人民政府
023 谢家集西都绿洲邱黄郢孜有一大的臭水沟,黑臭水体持续近10年,水沟环境恶化严重,水沟上游是谢三村。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24 田家庵区人民北路公交公司商住楼一饭店,外置厨房占道经营,油烟污染严重;并私自在公共区域打井,污水直接排放。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市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
025 潘集区殡仪馆对面,一家加工电厂煤灰的企业,在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 潘集区人民政府
026 凤台县凤台电厂对面铁路桥北边有个院子,里面有个石料场,噪音污染严重。 凤台县人民政府
027 谢家集区石涧湖西路原谢二矿到原谢区检察院之间粉尘污染严重。 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028 位于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焦岗村,村集体水沟被村个别人非法侵占,造成水系严重污染。 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029 龙湖北路龙湖汇景小区,东侧上游一排污口将生活污水排向龙湖公园水塘,晴天无雨水进入时,水质发臭。龙湖公园南门华莱士快餐店上班时间用高音喇叭宣传,影响居民的生活和孩子的学习。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030 田家庵区山水龙城·清水湾小区,小区南门8号楼下的相府小鲜、味发现、博士饭店、小厨饭馆和饺子馆等5家饭店对着小区内排放油烟,其中相府小鲜饭店无油烟净化装置,其他4家饭店油烟净化装置使用不正常,油烟污染严重,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小区西门也有两家饭店产生油烟污染。 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031 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垃圾焚烧飞灰未经固化直接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2.焚烧飞灰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 市环保局市行政执法局

一清单所列编号001号问题

责任单位: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和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关于安徽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大气污染问题,目前该公司已经制定《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环保项目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时限。关于淮南市蓝天科技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因生产工艺原因,需要约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换向操作,在换向过程中将会有少量原煤气随燃煤废气从烟囱排放,在此期间确实会出现1分钟左右冒“黄烟”现象。已要求企业必须严格做好生产工艺控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黄烟”排放。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二清单所列编号002号问题

责任单位: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1.谢家集区唐山镇石料开采污染问题。目前谢家集区政府已将采石塘口道路挖断,防止车辆进山盗采。2.谢三村菜市场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三清单所列编号003号问题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或查封。

四清单所列编号004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建设委员会和市规划局

1.市建委已经对向市政雨水管 排污的商铺及企业连接市政雨水管 的管道进行了封堵,杜绝其继续通过市政雨水管 向泉山湖排放污水行为,沿街其他商铺倾倒泔水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市行政执法局加强监管力度。

2.规划许可合法合规,信访投诉件已办结,电话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五清单所列编号005号问题

责任单位:寿县人民政府

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垃圾渗滤液已运至寿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在进行取土填平。

六清单所列编号006号问题

责任单位:寿县人民政府

寿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寿县何台孜渡口至中铁八局2号拌合站淮河一线非法破碎机及非法码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七清单所列编号007号问题

责任单位:潘集区人民政府

目前该养鸡场已取缔。经反馈投诉人,电话长时间关机,无法联系投诉人。

八清单所列编号008号问题

责任单位:毛集实验区管委

目前整改已经完成,矿区周边环境治理总体情况良好。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九清单所列编号009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和市建委

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责令建设局、建管中心会同市建委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处理,西湖春天和广弘城小区开发公司未经许可私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 排入中央公园。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函告西湖春天和广弘城小区开发公司立即整改,10月16日整改完毕。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将加大巡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经市高新区(山南新区)管委会反馈,投诉人满意。

十清单所列编号010号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目前燃煤小锅炉已停用,已安排拆除计划。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十一清单所列编号011号问题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10月14日,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淮南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有关规定,对该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烧烤店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十二编号012和013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潘集区人民政府

1.关于架河镇境内码头整治情况。架河境内沿淮有3个码头,分别是善鑫码头、瑞通码头和恒运运输公司架河码头,这三个码头普遍存在超占岸线、违规堆放物料、环保设施不达标等问题。今年6、7月份,潘集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散装物料堆场、煤场和码头堆场的集中整治,区水利局联合潘集河道管理局对这三个码头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9月23日根据整改情况又下达了《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期限以及处罚事项。根据整改进展情况,10月14日上午,由潘集区环保局、水利局牵头,潘集河道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对架河镇境内的三家码头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目前,这三家码头均已断电停业,擅自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部分被拆除,超范围经营所占用的土地已基本清理,正逐步复垦绿化。同时,这三家码头违反了《环境保护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被潘集区环保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瑞通码头和恒运运输有限公司架河码头、善鑫码头装卸有限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罚款六万元、二万元和二万元,并停止码头项目建设及营运业务。

2.关于运煤车辆扬尘污染整治情况。架河镇境内田集电厂附近和架河码头、机场路等沿线运输煤泥道路系潘二矿地销煤路,是通往淮河大堤的主要道路,途径该路段的车辆多为装载煤炭、粉煤灰、砂石的重型货车。9月份架河镇因区域水系维护将该路段挖断,国庆节期间码头业主将挖断的道路私自填补。经现场核查,目前该路段路面损毁严重,向码头运输煤泥的车辆存在超载、抛洒等不符合运输规定的行为,现场扬尘较多。按照潘集区委、区政府部署,10月7日起,潘集区交通管理部门在架河镇设超载超限卡点,对前往架河码头的货运车辆实行24小时轮班检查,并联合交警部门在该运输路段开展夜间巡查,对存在抛洒、超载、超限等行为,造成扬尘污染的货运车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经咨询,前家村到码头路段系潘二矿地销煤路,其维修和管理权限隶属于淮南矿业集团。下一步,潘集区交通局将积极协调,加大沟通力度,争取早日对该路段进行维修改造,以方便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在此期间,交通执法部门继续在此路段巡查,又查获三台超限超载车辆,按照规定共处罚金额24000元,综合两个阶段,共查处超限超载车辆6台,处罚金额66500元。同时,潘集区政府已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路段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3.关于田集电厂西门搅拌站整治情况。田集电厂西门的两个搅拌站分别为淮南恒山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安徽力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过现场核查,这两个搅拌站未按照规定营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出入口处无监控设备;二是骨料堆未建库堆放,进出料口喷淋降尘措施不完善;三是上料口未采用封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等。以上问题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和《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潘集区城乡建设委于10月12日对这两家搅拌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两家企业在限定时间内按照行业营运规定整改到位。目前,这两家搅拌站已按要求基本完成整改,经潘集区城乡建设委近期复查已开始重新生产

潘集区将继续加大有关问题整改力度,深入开展散装物料堆场、煤场和码头堆场的集中整治,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做到紧盯不放、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措施建立到位。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对采取的措施基本满意。

十三编号014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凤台县人民政府

凤台县对该违法企业下达了《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的通知》,要求10月16日前拆除全部生产设备,10月15日,经现场查看,该企业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场地物料已清理完毕。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十四编号015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委员会

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十五编号016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十六编号017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潘集区人民政府

此问题处理情况与编号012和013相同。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没有对此问题投诉。

十七编号018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凤台县人民政府

一是加大保洁力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源头治理。目前,该路段扬尘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因是匿名投诉,无法反馈。

十八编号019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大通区人民政府

10月19日,大通区政府制定了《关于九龙岗镇夏菜村养殖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方案》,九龙岗镇为责任单位,镇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10月22日前完成周边环境整治和被污染水塘清淤工作,12月15日前将处理完所有生猪,并彻底搬离现场。因是匿名投诉,无法反馈投诉人。

十九编号020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和大通区人民政府

1.田家庵区田东路南化村对面的大院里有一家造纸厂问题。目前,该作坊生产设备已经拆除。

2.大通区上窑镇珍珠水泥有限公司对面造纸厂问题。已经于10月23日拆除完毕。因为是匿名投诉,无法与投诉人进行反馈。

3.大通区上窑镇淮南虎泉电动车厂内纸厂问题。已经于10月23日拆除完毕。因为是匿名投诉,无法与投诉人进行反馈。

二十编号021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田家庵区环保局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2016年11月10日前整改完成。逾期不完成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二十一编号022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潘集区人民政府

10月24日,潘集区交通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到现场进行查看,经核实,群众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运转粉煤灰的车辆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运输,存在抛洒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潘集区交通局继续在通往架河码头的道路上设置超载超限卡点,对前往架河码头的货运车辆实行24小时轮班检查,并联合交警部门在该运输路段开展夜间巡查,对存在抛洒、超载、超限等行为,造成扬尘污染的货运车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截至目前,已查获三辆超载货运车辆,按照安徽省治超条例规定,分别对三台车进行了称重、卸货、罚款等处理,共处罚金额为42500元。潘集区交通局将加强对此路段的巡查,发现违规车辆坚决严处。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没有对此问题投诉。

二十二编号023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谢家集区人民政府和市建委

按照《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谢家集涧沟改造工程被列入亚行贷款项目——淮南市水系治理项目库,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招标技术文件,近期将 亚行审查,工程计划2016年底开工建设,预计2018年12月竣工。

二十三编号024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市行政执法局和市水利局

目前田家庵区城管执法人员及时进行整治,封堵当事人打的井,清除了楼梯口堆放的杂物,移走占道的餐车,拆除了乱搭建的雨阳棚。同时要求田家庵区环卫处对楼梯南侧垃圾收集点的卫生进行清理。经反馈,投诉人表示满意。

二十四编号025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潘集区人民政府

潘集区环保局到该厂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投诉情况与实际不符。潘集区环保局对该加工电厂煤灰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该企业仍处于停产建设状态,潘集区将加强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后将督促该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程序,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正产。经反馈投诉人,长时间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到投诉人。

二十五编号026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凤台县人民政府

10月29日,经凤台县现场督查,该石料厂机械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场地物料已清理完毕。经反馈投诉人,投诉人满意。

二十六编号027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和谢家集区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一是从10月28日开始,依法严格管理驶入该路段的运输车辆,对存在抛洒、超载、超限等行为,造成扬尘污染的货运车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二是从10月28日开始,加大该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三是责令停车场业主对停车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11月15日前完成停车场出入口冲洗装置、沉淀池等设施的设置,确保车辆清洁上路。四是协调市政部门,对原检察院门口未硬化路面进行硬化或绿化处理,目前正在整改过程中。

二十七编号028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毛集实验区管委会

焦岗湖镇、焦岗村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有效处理,目前群众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但投诉人仍不满意,毛集实验区将继续做好投诉人的稳控工作,防止越级上访。

二十八编号029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委、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1.按照《淮南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亚行贷款城市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已将其纳入到实施项目之中,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方案设计,计划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完工。

2.田家庵区人民政府于10月31日上 办理情况。经田家庵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联合实地检查,龙湖公园南门华莱士快餐店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宣传,确实存在噪音问题。田家庵区环保局已经申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店噪音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田家庵区将继续督促当事人整改,直到问题解决,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十九编号030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田家庵区环保局将申请检测机构对该店油烟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田家庵区将继续督促当事人整改,直到问题解决,目前正在办理中。

三十编号031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和市行政执法局

1.群众反映垃圾焚烧飞灰未固化问题与实际不符。

2.目前固化后的飞灰进入B库区独立单元填埋处置,未与生活垃圾混合填埋。经市环保反馈,投诉人未说明是否满意,要求邮递调查纸质文件,已办理快递。经市城管执法局反馈,投诉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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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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