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在行动!最新三批群众信访举 办理情况公布!

编者按:4月27日起,为加强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不断回应社会关切,我市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公布第一至第十五批边督边改进展情况后,现又公布第十六、十七、十八批群众信访举 转办和边督边改进展情况。

第十六批1765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屯溪区

污染类型:油烟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屯溪区长干路三华园小区1#、2#楼下的门面房开了几家饭店,油烟排到小区,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三华园小区1#、2#楼沿街共有7 户餐饮店,1户已停业,3户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2户油烟净化器未正常运行;6户餐饮店未设立油烟专用管道,油烟直排小区。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7日,黄山市环保局向黄敏餐饮店、国亮酸菜鱼、瓦岗营养美食、黄山市屯溪区正味香重庆鸡公煲店、黄山市屯溪区千岛秀水鱼馆和黄山市屯溪区明林烧烤店等6家存在环境问题的餐饮店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2.5月20日下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千岛秀水鱼馆、正味香重庆鸡公煲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按环保要求落实整改,同时对黄敏餐饮店、瓦岗营养美食、雪彬酸菜鱼餐馆等3 家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餐饮业主立即停业整改。

3.5月21日,屯溪区住建委会同黄山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前期下达限改的6 家餐饮店油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黄敏餐饮店和明林烧烤店2 家餐饮店未按环保规定要求落实整改,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于5月21日下午对明林烧烤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4.三华园小区1#、2#楼已被纳入今年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沿路店面拟新建DN500 油烟管道70m,接入长干路污水主管,管材采用UPVC 平壁管。该改造项目已于5月5日完成招标,5月8日进场施工,目前正在按进度要求施工,清理破除路面80%,铺埋雨污管道各150米,砌筑雨污水井9个,浇筑停车场一个,砌筑化粪池3个。预计7月10日竣工。项目实施后,将彻底解决油烟排放问题。

第十六批1822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歙县

污染类型:大气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歙县旸村创业园王马电源烟囱冒黑烟”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4日下午,歙县环保局会同徽城镇政府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王马电源公司已于2012年关闭不再生产,该公司厂房租赁给韵达快递、申通快递和一家铝合金门窗加工点,该公司内没有锅炉。经排查,与王马电源相邻的文宇宾馆有一小型锅炉。现场调查,文宇宾馆现租赁给中铁十一局集团杭黄铁路站前11标项目部办公,该项目部隔天使用一次锅炉,用于员工生活用水,检查时锅炉未使用。该锅炉使用生物质燃料,未配套除尘设施,使用时确实存在燃烧不充分冒黑烟现象。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歙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锅炉予以查封。

5月15日上午,歙县环保局执法人员送达查封扣押决定书。5月16-20日,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查封情况进行每日督察,发现现场封条完好,没有恢复使用迹象。

第十六批1853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徽州区

污染类型: 水、扬尘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西溪南村村委会主任非法占用耕地生产空心砌砖,废水排入周边水源,生产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投诉人反映的制砖厂为黄山市徽州区丰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金新花,系西溪南村主任家属,2013年11月,该户未经批准占用西溪南村约为14.86亩的集体耕地进行制砖、堆砖,制砖过程中有少量养护水外溢;砂石堆场未覆盖,生产现场地面未硬化。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5日,由西溪南镇人民政府会同徽州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对黄山市徽州区丰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约谈,要求其停产整顿。当天,区国土局又约谈西溪南镇分管领导方晓。同时,徽州区国土局向当事人金新花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徽国土停字〔2017〕6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02),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七日内予以整改纠正,全面清理现场,恢复耕作条件。

2.截止到5月21日,制砖车间及制砖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成清运任务的100%。

第十六批1886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黄山区

污染类型:大气、水、其他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黄山区新华乡赐田村前进组到马冲组道路边的垃圾处理站,离太平湖不足1公里,距居民区不足100米,臭味很大,有时在焚烧炉焚烧垃圾,有时在路面焚烧垃圾,焚烧时的异味很难闻,下雨时焚烧留下的垃圾会被雨水冲到太平湖和周边农田;曾反映多次,每次区相关部门给出的处理方式都是责令整改,没有实际效果;投诉人认为该垃圾处理站的选址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具该垃圾处理站建设及运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的 告。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2017 年5 月14 日,新华乡人民政府会同区环保、国土、住建、规划部门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该垃圾焚烧站污防设施(水幕除尘)有部分损坏,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赐田村垃圾焚烧站建于2012 年,由赐田村负责运营管护。2016 年9 月,新华乡政府委托第三方黄山翔天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运营,该公司法人姚鹏勇,现场负责人姚少波,现场焚烧负责人钱德宝。该垃圾焚烧站主要收集该村10 个村民组的生活垃圾,日收集2 吨左右,每3 天焚烧一次,焚烧时间为7:00~18:00 左右,焚烧残渣约0.5 吨。

处理和整改情况:

赐田村垃圾焚烧站因建设年久、设备腐蚀老化,不具备正常焚烧垃圾的功能,新华乡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现场商议决定立即对该站设备设施进行拆除,5 月14 日17:00 拆除机械已进入现场进行拆除作业。赐田村生活垃圾由新华乡人民政府负责统一转运处理。5 月16 日,完成设备拆除和场地平整,目前正在开展场地复绿工作。5 月17 日,完成设备拆除、场地平整和复绿工作。

第十六批513—2

行政区域: 黄山市祁门县

污染类型: 噪音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祁门县凤凰小区53幢楼靠山一侧有家麻将馆,经营至深夜12点,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小区居民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反映的情况属实。对投诉人反映的位于凤凰小区53 幢前靠山一侧车库内两家及53 幢楼下储藏间内一家棋牌室进行进一步核实,三家均属无证经营。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6日,祁门县市场监管局约谈了3家麻将馆业主,3家麻将馆已停止营业。

5月17日,黄山市环保信访核查组于中午和晚上对投诉的3家麻将馆进行2次现场核实,未发现经营情况。目前,祁门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环保局已发放“致广大棋牌室经营者一封信”90份,祁山镇每天安排2名干部继续不间断巡查,切实加强高中考期间棋牌室规范管理。下一步,县政府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棋牌室摸排,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全县考生创造良好的高中考环境。

问责情况:

(祁) 市监责改字[2017]1、2、3号)

第十六批513—3

行政区域: 黄山市祁门县

污染类型:生态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祁门县绿洲造板板厂砍伐野生阔叶树木(每天耗料200 吨)进行板材加工,该厂为原县长引进项目,县林业局还安排胡姓工人到厂里过磅,县政府抽总额10%。投诉大肆砍伐野生树木用料计划是谁批的。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关于大肆砍伐野生树木用料计划谁批的问题:严格按照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结合祁门县营造林规划以及低产林改造工程,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 县政府批准,每年安排4万立方米左右中板原料,利用三剩物(约1.5万立方米(不占限额)。同时该公司加大对外省、外县原料的收购力度,以弥补县内原料供应不足。全年消耗原料约6万立方米。关于县林业局派胡姓工作人员过磅的问题:为了加强对原料收购管理,县林业局于2002 年起先后抽调3 名工作人员(胡俊华、汪煜华、李祁斌)进驻绿洲人造板公司,对进厂的原料从树种、材种、规格和数量进行从严把关, 2016 年6 月公司停产后,这3 名工作人员已回县林业局上班。关于县政府抽10%总额的问题:这个情况不属实,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相应的税收和林业主管部门征收的育林基金。

处理和整改情况:

黄山绿洲人造板有限公司已于2016 年6 月全面停产。县政府责成县林业局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环保督察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全面停止对天然林实施商业性采伐;二是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进一步做好资料收集、档案整理和答复工作。

第十七批1926号

行政区域: 黄山市屯溪区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五里亭山语人家小区临街有一排饭店,油烟直接排放,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山语人家小区共有4户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其中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店内存在散排口,油烟去向不合理,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昱南百味馆既存在油烟散排现象,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7日,黄山市环保局向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昱南百味馆和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餐饮店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2.5月18日-5月21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黄山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每日上门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餐饮业主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5月20日,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黄山市屯溪区哆哆饭馆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3.5月21日下午,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完成整改的黄山市屯溪区昱南百味馆、黄山市屯溪区三食堂小吃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停业整顿。

问责情况:

市环保局向屯溪区哆哆饭馆、黄山市屯溪区江大厨徽菜苑酒楼、昱南百味馆和三食堂小吃店4家餐饮店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昱南百味馆、三食堂小吃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第十七批1963号

行政区域: 歙县

污染类型: 废水、臭气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歙县郑村镇棠樾村有一养猪场(投诉人称叫连大生态***养殖场),规模大,污水直排至周边的水沟造成鸭子死亡,且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查,该场为歙县连大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 月,目前存栏生猪6113头,公司占地面积400亩,其中养殖区占地60亩,种植区占地330亩,污水处理设施占地10亩。

经向当地政府了解,“污水直排至周边水沟造成鸭子死亡”事件系发生于2016 年11 月,该公司西侧山坡20 号猪舍边水泥道路自然沉降开裂,造成污水管道错位渗漏,导致村民鸭子死亡66羽。该养殖场已向养鸭户予以经济补偿。该公司采用水泡粪模式养殖,养殖污水经沼气工程处理,部分循环利用、部分用于灌溉种植基地、小部分排入河道。该公司养殖区周边种植基地利用沼渣施肥,造成场区周围空气偶有臭味,猪舍排气扇排出气体也带有臭气,另外猪场粪便进入沼气设备的运输管道因设有的观察井没有覆盖物,导致臭气泄露。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5日下午,歙县农委会同郑村镇政府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养猪场为歙县连大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目前存栏生猪6113头,公司占地面积400亩,其中养殖区占地60亩,种植区占地330亩,污水处理设施占地10亩。(1)投诉人反映“污水直排至周边水沟造成鸭子死亡”事件发生于2016年11月,系因该公司西侧山坡20号猪舍边水泥道路自然沉降开裂,造成污水管道错位渗漏,致66羽鸭子死亡,养殖场主已向养鸭户支付经济补偿。(2)投诉人反映的臭气问题确实存在,其主要原因:一是该公司采用水泡粪模式养殖,经沼气工程处理后的养殖污水,有一部分被用于灌溉种植基地,沼渣也被作为有机肥使用,造成场区周边空气有臭味;二是猪舍排气扇所排出的气体带有一定异味;三是从猪场到沼气处理设备之间的粪便运输管道设有露天观察井,导致臭气泄露。

5月17日,1.猪场内喷洒除臭抑菌剂,减少异味向外挥发;2.覆盖粪污通道50米;3.在建异位发酵床。

5月18日,1.猪舍末端用于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安装外罩将其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50米;3.续建异位发酵床;4.责令逐步降低存栏量。

5月19日,1.猪舍末端用于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安装外罩将其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100 米,改建雨污分离管道100 米;3.续建异位发酵床;4.对场内原废弃的沉淀塘,进行清淤。

5月20日,1.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800 米;2.异位发酵床开始使用;3.继续清淤原废弃的沉淀塘;4.抓紧出栏生猪,降低存栏量。

5月21日,1.安装外罩将调节舍内环境的排气扇封闭2.再覆盖露天粪污通道500米;3.继续清淤原废弃的沉淀塘;4.抓紧出栏生猪,降低存栏量。

下一步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委、环保局、郑村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改后续工作包保组,负责督促连大公司完成后续整改工作:1.5月30日前,完成采用生物垫料发酵床处理技术处理沼渣,最终生产生物有机肥使用。2.5月30日前,完成采用生物除臭技术,在饲料中和饮水中添加符合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降低氨气和臭气的产生。3.6月30日前完成公司沼气发电设备前种植基地沟垄间积留污水的治理,直至无臭味。4.6月30日前,完成限制养殖饲养量,并逐步减少养殖量,将存栏量控制在6000头以下(其中存栏母猪不超过600头)。

问责情况:

歙县农委畜牧局,向连大公司下达降低存栏量的限改通知

第十七批1983 号

行政区域: 黄山市屯溪区

污染类型: 噪声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屯溪区新园东路新园公寓联排房屋改建,每天早上6点开始施工一直到晚上6点,噪声严重扰民,投诉者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2017 年5 月16 日8 时,黄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员与屯光派出所民警联合昱东街道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新园公寓连排房屋改建噪声扰民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新园公寓4 栋104 室正在施工,房主为黄忠贤(电话:13965526978),施工方负责人为汪继(电话:13855918075),施工噪声存在扰民的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6日至19日,黄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派员与屯光派出所民警联合昱东街道工作人员,采取不定时的方式,到群众反映噪声扰民的新园公寓连排房屋改建地段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告知施工方负责人汪继和房主黄忠贤,房屋改建施工要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并要求房主督促并监督施工方严格落实。施工方和房主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允许的时间内施工,防止噪声扰民。

5月19日下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对群众投诉现场进行督察检查,新园公寓连排房屋改建工程施工方和房主均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允许的时间内施工,没有发现噪声扰民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此类噪声扰民问题,一旦接到群众 警或投诉,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置,防止噪声扰民,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治安秩序良好。

第十七批514-5号

黄山市屯溪区东杨梅山路2 弄12号,市五交化公司宿舍,老楼没有雨污水管道,雨污水自然排放到地面,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部分属实。经查,市五交化公司宿舍位于新安北路32号2弄12号,位于杨梅山半山腰,建于上世纪80年代,现有住户12户。房屋已实行雨污分离,屋外建有雨水排水渠(明渠)和污水管 ,污水管存在部分破损和堵塞现象,遇大雨天气,易造成污水外溢。投诉人反映没有雨污水管道,雨污水自然排放到地面不属实;大雨天气,污水外溢污染路面,气味难闻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5日,屯溪区住建委会同昱中街道办事处拟定整改方案,由昱中街道组织人员重新铺设污水管 ,并对官 进行硬化覆盖。

2.5月16日施工人员进场施工,5月18日完成污水管 铺设及路面硬化,整改完成。

第十七批514-22号

行政区域:歙县

污染类型: 噪声、废水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歙县王村镇新安村烟村村头有一个大型沙场,生产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粉尘污染环境,居民无法开窗。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新安江。质疑沙场无环评。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无果。要求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查:烟村砂场的业主为王村镇新安村烟村人胡利贵( 其身份证号为34272319661224×××),该砂场虽有工商执照,但临近村庄,生产时噪声对居民有一定影响,存在污水直接排放现象,砂场未履行环评手续,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5月15日,歙县水利局、环保局执法工作人员于当日下午对该砂场进行了查封。

5月17日,1、成立了以水利局分管局长为组长,水利、环保、国土、王村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小组,实行包保;2、工作小组商讨后续整治工作;3、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发现封条完好,未有恢复生产迹象。

5月18日, 1.工作小组进一步研定工作方案;2.县水利局、环保局主要领导及执法人员约谈当事人,责令立即拆除生产机械。当事人表示一周内自行拆除主要动力设备;3.县环保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4.执法人员现场巡查,发现封条完好,未有恢复生产迹象。

5月19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当事人正在按要求做拆除准备工作,明日实施拆除。现场检查发现封条完好,未有恢复生产迹象。

5月20日,经5月19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当事人已开始拆除设备,现场输送带已下地,电动机的设备固定螺栓已拆卸,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加快拆除进度,要求主要设备尽快拆除。

5月21日,经5月20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巡查,当事人已拆除设备,场输送带已下地,电动主要设备拆卸下地,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加快拆除其他设备进度。

5月22日,县水利局、环保局会王村镇政府组织了30余人员,动用大型机械对该砂场进行了助拆,至上午11时,现场砂架、输送支架全部支解拆除,粉碎机、电动机等设备全部拆除落地。下一步由国土部门落实土地复垦问题,至此该案基本办结建议结案。

备注:

歙县环保局依法对烟村砂场生产设备实施查封。

第十八批2032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黄山区

污染类型:大气、垃圾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区山口镇相莲村刘莲(地名)养猪场粪便不处理,苍蝇乱飞,臭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2017年5月16日,黄山区三口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对投诉人反映的该养猪场污染问题进行实地核查。经查,该养猪场位于黄山区三口镇巷联村,始建于2007年,现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黄山区三口镇刘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法人代表张希彪,登记于2015年6月,登记之日至2016年6月未进行生猪养殖。2016年6月张希彪将该养殖场租赁给徐建平(浙江省衢州市人)进行生猪养殖,现生猪存栏量600余头,养殖场内存在雨污未分流,雨污水均流入沼气池;干清粪堆放未按规范要求处置;沼气池设施容量达不到要求,不能满足处理需要;污水处理末端无氧化塘或其它处理设施等问题,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三口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农委、环保局制定整治方案,责令生猪养殖业主限期逐步清空存栏生猪,对周边养殖污染物立即开展清理和规范处置。5月18日,三口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对黄山区三口镇刘联生猪标准化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从5月17日起,镇村干部全程监督养殖场生猪出售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截至5月22日已出售生猪318头,剩余248头可出售生猪预计5月25日前完成外售。对54头暂不可出售生猪(能繁带仔母猪5头,49头未断奶乳猪)计划安排原场过渡15日,一旦达到可清空条件,镇政府将立即督促猪场清空。存栏生猪清空后3日内,镇政府将对养殖场区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第十八批2057号

行政区域:徽州区

污染类型: 水、大气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竦塘村竺川组有一养猪场,养殖过程中废水、臭气污染严重,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当地政府也承诺进行拆除,但至今仍然正常经营,污染周边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养猪场于1995年开始在竦塘村竺川自然村村中养殖生猪,目前养猪场占地面积约1450平方米,以养殖母猪为主,猪场现有存栏生猪677头(其中母猪175头、公猪2头,仔猪500头)。做到干湿分离,猪粪日产日清,但在养殖场附近能闻到臭味。养殖废水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6日下午,西溪南镇人民政府、区农委、环保、法院等部门约谈养殖场负责人刘连进;要求其立即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在7日内将所饲养的猪和养殖废弃物清理完毕。

2.5月16日晚,养殖场主迅速联系买主,从5月17日上午至5月23日上午,生猪已全部处理(其中,仔猪586头,母猪175头,公猪2头。备注:处理期间又产仔猪86头)。3个大棚(约420平方米)已全部拆除。产床已拆除16部,剩余52部。定位栏已拆除50个,剩余100个。

3.业主承诺,在5月30日前,将剩余的产床和定位栏全部拆除完毕。

第十八批2094号

屯溪区秀水豪园小区商住楼(老消防队)多家饭店油烟直接排入小区。这些饭店是意门烧烤、皮皮虾烧烤、来电烧烤、烤全鱼、昱香徽菜馆、汇鑫美食、绩溪土菜馆、堂前屋后菜馆。这些店下午5点后污染尤其严重,多次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经查,秀水豪园小区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店共12户,造成油烟扰民的原因一是无专用油烟管道,12户餐饮店油烟均排向小区;二是3户餐饮店(来电烧烤、独一味烧烤、舒适小吃(苏氏小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外环境。

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18日,黄山市环保局对独一味烧烤、绩溪土菜馆、老宁祁门土菜馆、沙县小吃、舒适小吃(苏氏小吃)、图门烧烤、昱香徽菜馆、汇鑫早餐店、来电烧烤、一品江南美食馆、皮皮虾我们走小吃店、堂前屋后等12户餐饮店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2.5月19日-20日,屯溪区住建委、屯溪区城管执法局会同黄山市环保局对已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的12户餐饮店进行跟踪督查,上述12户餐饮店正在整改落实。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月20日晚上对独一味烧烤、绩溪土菜馆、老宁祁门土菜馆、沙县小吃、舒适小吃(苏氏小吃)、图门烧烤、昱香徽菜馆、汇鑫早餐店等8户餐饮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屯溪区来电烧烤、堂前屋后餐饮店、一品江南美食馆、皮皮虾我们走小吃店等2户餐饮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3.因该小区店面未铺设专用油烟管道,昱西街道办事处初步拟定2种整治方案,一是12户餐饮店铺设专用油烟管道,通过高空排放,费用由餐饮店业主个人承担;二是重新铺设专用油烟管道和污水管道各150米,接入市政污水管 ,因涉及资金、招标等多方面问题,下步将上户征求意见,预计3个月内完成整改。

备注:

市环保局对独一味烧烤、绩溪土菜馆、老宁祁门土菜馆、沙县小吃、舒适小吃(苏氏小吃)、图门烧烤、昱香徽菜馆、汇鑫早餐店、来电烧烤、一品江南美食馆、皮皮虾我们走小吃店、堂前屋后等12 户餐饮店发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独一味烧烤、绩溪土菜馆、老宁祁门土菜馆、沙县小吃、舒适小吃(苏氏小吃)、图门烧烤、昱香徽菜馆、汇鑫早餐店等8户餐饮店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屯溪区来电烧烤、堂前屋后餐饮店、一品江南美食馆、皮皮虾我们走小吃店等4 户餐饮店发放《责令停业通知书》。

第十八批2107号

行政区域:黄山市

祁门县凫峰镇余源村春光组大坑源山被人承包,1600亩公益林被改为用材林。

调查核实情况:

属实。

1.大坑源山被人承包的问题。2009年7月20日,春光组与合肥客商李连华签订山场承包合同,山场土名“大坑源”,面积1800亩。年限为造林之日起30年止。承包时未改变公益林性质。

3.大坑源山场面积说明。2011年9月6日,李连华将大坑源山场现有林木以及二期造林70%股份流转,方文胜按规定程序依法申领了林权证,面积是1785亩(2009年7月20 日山场承包合同为1800亩),是由凫峰林业站利用1:25000的地形图区划勾绘计算得出的,分三个小班,一是土名为通天凹、大棚基的面积585亩,二是土名为南培、打水坑、高坑桥、石板路的面积880亩,三是土名为平河的面积320亩。

处理和整改情况:

祁门县委、祁门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亲自督办。责成县林业局和相关部门继续调查核实相关资料,做好文字材料的整理及答复工作。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安徽举 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安徽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左右。 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4月27日-5月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

0551-62631567,专门邮政信箱:合肥市邮政9201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 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8: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安徽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 。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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