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酒超度的三少

小镇这些天发生了两件惊魂动魄的事,但两件事都因同一个人而起。就像地震中的首震和余震,它们的震源都来自于地壳要快速释放出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

大家都知道,首震往往震天撼地,破坏性和影响力极大。过两天,若有余震发生,威力虽也不小,但似乎已引不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即便同是死了人,后者在劫后余生的人心里,并不会掀起多大的惊涛骇浪。而且,人们有一个习惯,往往乐意把余震所造成的伤害,全归咎于首震的延续,哪怕,有的首震纯粹其实只是个预兆性的提醒,就像我。

【1】

两天前,我在小镇一家最豪华的酒店里、与一大桌子的狐朋狗友推杯换盏,喝得挺多。

当我喝完第四杯的时候,大概就一斤二两左右的白酒,我感觉到了一阵隐约的恶心,还有点隐约的头晕,但我还是极其张狂地示意服务员继续给我倒满酒。

酒店有我的干股,酒店的老总专门设了一间装修豪华的包厢,供我带人专用。包厢的壁柜上,摆的全是我最喜欢的、上等的、高级的、各类品牌的白酒。我嗜酒也嗜出一个很好的习惯,即不崇洋媚外去品什么洋酒,也不降低身份,去豪饮黄酒、啤酒等比水只多出一股尿液味的低度酒,我只喝国粹白酒,有明星代言说“就好这一口”,挺中听的。

承蒙老总想得周全,专包专设了一个专给客人斟酒的服务员。通常情况下,为我服务时,她用不着小心翼翼地斟酒,而是一手拿瓶一手拿杯,直接倒满便是。而且,每一场酒席下来,总是我倒得最多,服务员好像就成了我御用的倒酒员。

服务员是个妙龄女郎,从年纪上来讲,她完全可以做我的干女儿。但她身段妖娆,姿色出众,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不偏不倚地镶嵌在一个越看越耐看的脸盘之上,很容易让我冲动起来而想入霏霏。那是一种带有猥琐性的冲动,我就不好意思把她当成女儿了。我的女儿是我在人间的唯一天使,我不许任何人对她有片言只字的侮辱,包括我自己。

那个带有职业病微笑的服务员,每次给我倒酒,都会有意无意地往我身上蹭。她只需稍稍地俯底一点身子,前胸就正好蹭到我耳朵和脸部的位置,酥酥麻麻的,很舒服。我每次也会借她给我倒酒的时机,头部不动,身子侧转45度角,特意装出有意无意的随意,把手搭在她柔软的腰部,然后顺势滑到她浑圆结实的股部,沾点手感的便宜,感觉很好。

感觉好,心情就舒畅,心情一舒畅,酒自然也能多喝一些,这是最正常不过的状态。

稍纵即逝的恶心和头晕并未引起我注意,我与一个有酒精肝的家伙干掉了第五杯,一桌子的人都在拍手称快,吆喝叫好,为我的“海量”频频点赞。一个患有糖尿病后期的老家伙见了似乎有点不服,也端起满满的一杯要跟我同干。边上的人拦住他说:“你就别跟我们三少逞强了,他多年轻哈。”

“我知道你们比我年轻,也知道年轻就是革命的本钱,我又不是没年轻过,你们别这般瞧不起我,你们有年老过吗?”

呃,这老头倒完全可以做我的爹,他七十还差两岁,我四十还多两岁。我承认他那股只要有酒喝就可以不要命的勇气着实可嘉,每次喝酒之前,他多会哆哆嗦嗦地在嘴里放几粒说是为了减低饭量的药丸。糖尿病的人是不可以吃太多饭的,可我也从来没看见过他喝酒之后还能再吃下去一粒米饭。

喝酒喝到兴起时,最怕就是一大桌的人全都酒精上脑,来了拼酒的斗志。我年轻我不怕谁,我有天生的“海量”,我谁也不怕。

我家老子原本黑社会出生,给我们三兄弟每人都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老大老二与我不同心,也没我的志向远大,他们只吃着遗产,心安理得地做了一辈子的“啃老族”。只有我一个人继承了老子的一部分‘衣钵’,千方百计地想着要怎样去把老子的“事业”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当然,我现在已经不能去做老子他当年打打杀杀的那些没脑子的事了,新时代的“黑社会”要有新伎俩。要认清时势,要紧盯社会发展趋势,扎扎实实地打好阿谀奉承、曲意逢迎的基础。简单说,就是拍马屁了,要拍好当地政府那些当权者的马屁。在没学会这招之前,你就甭想着去混什么“黑社会”。

我真心跟你说,没有一张包裹全“黑厚学”的脸皮,还真心混不了这个社会。你也别管这社会是黑是白,混得住是真本事。

我的脑子与我的酒量一样好使,我在三十岁那年开始,就看出了要混迹现代“黑社会”的些许门道,抓住了这个“酒能喝出一切”的绝好机会。我用老子留给我遗产的零头,买了许多许多的高档名酒,送遍了小镇上所有只要有点“官职”的人物,并跟他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那些肥头大耳的有钱老板我是不会去送的,他们不缺酒,我也不缺钱,我们都只缺那种能“呼风唤雨”的权力。所以,我也不明摆着得罪他们,必要的时候也需打打哈哈,把他们围拢到一起吃个饭喝个酒什么的,能给我造起不少的声势。你要知道,声势绝对比声望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声望是靠许多人的声势造出来的。那个糖尿病后期患有高尿酸血症的老家伙,他的声望就是“带药喝酒”,也能活得如此脸色绯红,精神奕奕。

坐我边上的“哥们”看不惯老家伙的做派,对我私语说:“他这是在倚老卖老,对你不服,你还怕他不成?”

我怕他?哼,我起身端杯,与家伙碰下了第六杯。

贴心的倒酒员给我倒满第七杯的时候,又趁机把我的手拽去放到她的屁股上,嗲声嗲气地嬉笑道:“三少真酒量,我看这杯还有谁来敬你,跟你干掉。”

听说这杯是敬我的酒,一大桌子的人纷纷喊着“我来、我来,让我先来”,互不相让。这让我有种飘飘然的感觉,感觉到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尊贵身份”,这应该就是“权力”的象征,我兴奋极了。

我这时得像个领袖,摊开双手撑着桌沿,作深沉状肃穆了三秒钟后,伸出手跟大家摆摆说:“这杯我来回敬……”

我这样想着,也就这样做着,我说:“这杯酒,我来、来敬我的兄弟、好……好兄弟、们……”我尴尬地察觉到自己的舌头已开始发麻,还失去控制似的兀自打起了卷,说不满整句的话。

我想起身站稳点发话,那样会更轻松地证明自己的脑子还是清醒的。可就在起身的一刹那,一股热血冲上了我的脑颅,肠胃在瞬间痉挛,胸膛也立即发闷。我一口气接不上来,只觉眼前一黑,紧跟着一个趔趄栽倒,不省人事……我在一片惊魂般的尖叫声中,被七手八脚地抬上了救护车,之后就没有了任何知觉。

等有知觉的时候,天已大亮。我想,整整一个晚上,我的脑干被酒精麻痹之后,脑干就停止了我的呼吸、我的心跳、我的脉搏……停止了我肢体的所有念想,让我安安稳稳地沉睡了一觉,极好的事!我真有好多年没这般有质量的睡眠了。

然而,我身边空无一人。

胡乱粉刷过的墙壁,占有黄胆汁的床单,阴冷的LED灯泡,散落在床头柜上的呼吸器插管……哦,这是医院,我老婆自然不会睡在我身边。那么,医生呢?护士呢?我扭头看到好多人都围在我的病房外面,小声地说着话。老婆、医生、护士、还有昨晚一起喝酒的两个小弟……他们居然没留意到我已经睡醒,真是粗心啊。

往常我要是打个喷嚏得个小感冒什么的,总会被前呼后拥地“恭送”到医院,医生和护士门也会寸步不离地待在我身边,把我当重症病人一样侍候着,不敢有丝毫懈怠。但今天非常奇怪,我恼火地叫了几声,居然也没人应答我,我认为他们是太专心于自己的说话了,没空出耳朵注意我。

我听到老婆问医生:“确定吗?”

医生说:“确定,凌晨三点十五分走的。”

“三少死了?”有个我不太熟的小弟惊问医生。

医生冷冷地回道:“死了。”

“放你娘的狗屁,”我冲着医生的后背破口大骂,“你才死了呢。”

我以为,我这一声怒喝,至少会吓掉医生半个魂魄,但很意外,医生连头也不抬一下,吩咐我老婆说:“准备后事吧。”

老婆朝我望了望,也没望到我已经坐了起来,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恐怖,难道我真得死了吗?不,不会,我脑子还清晰得很呢,这一定是我醉酒之后,拥有了人世罕见的、特异的隐身功能。

你看,我还能自己下床走路,我还认得身上穿着的是昨晚喝酒时的羊绒套衫,不过,在抢救我的时候被居中剪开了,变成了一件滑稽的开襟衫,我还闻得到上面一股呛人的烟酒味。

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甚至走到他们的中间,他们依旧没有看到我,这让我感到莫名的兴奋。我敢肯定,不是我有了特异功能,就是他们都患上了“亮眼瞎”。

我试着走出抢救室,走出医院,走上小镇的街道,我听到许多我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在奔走相告:“三少死了,嗨,三少死了……”

小镇在顷刻间炸开了锅一样,有如地震,震源是“三少死了”的消息,震中是“喝酒喝死的”,然后,急速地向小镇的四面八方传达,那就叫余震。我很难堪地发现,余震的威力超过了首震,小镇街头街尾的所有人都在免费为我做着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十六……以此类推的“金字塔”式的广告,我在东街听到他们说:

……三少死了。

……哪个?

……还有哪个,镇上最喝得开的那个呗。

……呵呵,就他呀,看上去年纪不大,健壮得很呐,咋死得这是?

……喝死的。

……哦,该死。

……嗯嗯,也该死了,喝死总比我们穷死好。

……

我紧紧眉头,晃到了西街,我听他们说:

……嗨,三少死了。

……在酒店、房地产、小镇旅游业等都有涉足的三少?

……嗯呐。

……咋死的?

……喝死的。

……呵呵,该死。

……嗯,也该死了,喝死总比我们穷死好。

……

我又去了南街和北街,听到的均是同样意思的话,我愤慨至极。这小镇的人们似乎对我的死都存在着空前的幸灾乐祸,我到今天才看清楚他们的真正面目,平时那种见我如见财神爷的恭维,假得有如我以前提着名酒去巴结当地权贵。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失落的滋味,我闷闷不乐地回到医院的病床上。有些从未有过的现象的原因我还没弄清楚,我希望我能再继续睡上一觉,在梦里想清楚我从未有过的疑问。

【2】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自己已经躺在一个被清香和千张纸烧得烟雾缭绕的小房子里,边上放着一个长方形的纸板棺,纸板棺内外都糊着一层粉底花、红‘寿’字绸缎布料。再看我自己,剪开的羊绒衫没了,穿在我身上的是我从没穿过的绸缎唐装,酒红色,绸缎上的花纹和纸棺布面的底纹是同一种喜气洋溢的纹路,前襟也印染着许多个圆形的“寿”字。

这种场景我当然见过了,当年我家老子入棺的时候,穿得正是我一样的寿衣。他们到底还是把我当成了死人,阔摆出一副要为我亡灵超度的架势,显得他们对我非常尊敬。这让我更加地恼火,我还没死呢,就要给我穿上死人的寿衣,就要把我入殓盖棺,就要把我送去火化场,这与要活埋我有什么区别?我挣扎着想跳下来,狠狠地吓唬他们一下,但我全身僵硬,各个关节都像被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丝毫动弹不了。我也想开口叫人呼救,但我惊恐的发现,我依旧只能听到别人的说话声,依然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声。

我听到我的小老婆说:“穿个寿衣也要这么大的红包么?”

“正常老死我也不会问你要大红包呐,这不是意外死么,红包越大,就能冲掉更多的晦气。”这个专门给死人穿衣服、抱死人进棺材的老头说,“三少他老子去的时候也是我给穿的寿衣,但三少一分红包也没给,正好这次一起给了。”

我记起来了,当年我家老子入棺的时候我是没给红包。我那时认为这家里死了人,总不是什么喜事,大发红包怕是会叫老子死不瞑目,误会我这是巴不得他老人家早死呢。

我也想叫我小老婆不要给,但是我动弹不了,她也听不到我说话。她说:“只要你压在他身上的灵符会显灵,让他安安稳稳呆在那边,不要再来找我,你要多大的红包我都给你,还有上山包,入土包,只多不少……”

我听得瞠目结舌,我从来没看到过她能如此冷静地处理一件如此大的大事。都说“死者为大”,我三少在小镇好歹也是个大人物,如今被当成了一个死人,这事大到几乎震翻了整个小镇,她居然能这般冷静的处理着,能不让我刮目相看,感到震惊吗?要知道,她平时除了陪我说话、陪我喝酒、陪我睡觉,可是个什么都不会去干的小女人。

在我决定“泡”她之前,她的名望也不一般。不仅貌美,还很清高。兄弟们告诉我说,她高傲得像只不喑世事的“小公鸡”,脱俗超凡,小镇上所有的青年才俊,没有一个是她的菜,符合她的口味。我不服气,花了大把的精力和金钱,不遗余力地“泡”到了她。那个时候,所有的兄弟都羡慕我是“老牛吃嫩草”,我却假装深沉地认为,我这也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呐。事实上,那年我刚从大城市里学会了如何调剂“干爹”和“干女”关系的套路。

这个在我眼里一直只会小鸟依人、娇里娇气的女人,在跟我了之后,还是一如既往的清纯高傲,什么家务也不干,只管着家里的财务。她还很会时尚地告诉我说:“你是我一生的神,你娶了我,你就得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你家外有家(大老婆和女儿),同时也负责自己貌美如花。”这话说得……唉,哪个男人不受听?其实,作为老婆的角色让我选择,我倒宁愿选择会财务会打扮的女人,也不愿意去选只会家务不会财务还不懂打扮的“糟糠之妻”。我的前妻就是在帮助我发达之后,不懂得保养和打扮自己才遭致我的嫌弃。她年老色衰得太仓促了,我根本带不出去见人。

正是因为如此,我在三年前,用一大笔钱赶走了大老婆,娶了现在这个如花似玉的小宝贝。全镇的人都知道她比我足足少了二十年,都夸我财大气粗有本事,娶了个“大女儿”回来,好神气。我的威名便从此越来越响,远远盖过了我家老子当年的名望。

说回眼前的小妻子吧,这个曾经除了爱我而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如今就在我的挺尸床前分派着她的大红包,你说气不气人?这分明是一点也没痛惜过我“英年早逝”嘛。可是,我生气又有什么用呢?我什么也阻止不了,我甚至没办法抗拒清香和千张纸所散发出来的烟火气,带着我还在思考的魂魄,在我的头顶上来回盘旋。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看着老头兴奋地接过红包,饶有兴趣地掂了掂分量后,还是很不放心地拆开了红包,一边沾着口水,一边点着现金张数。一张因饱经风霜而变得无比狡黠的老脸,满是亢奋,一双老眼,闪耀着灵动的绿光。

老头数好钱,把钱藏到外套的内口袋后,对我小老婆说:“现在,你可以叫小辈们进来见他最后一眼了,要你们自己所生的,儿媳和女婿可以一同进来……”老头停顿了一下,应该想起了我没有儿子,只有已被我抛弃的大老婆给我留下的一个女儿,比我新娶的少妻只少五岁,像极一对姐妹花。

他瞅了我小老婆一眼说:“想烧给他的金银元宝赶紧烧了,多烧些,让他多带点。三少在这边花习惯了,到那边也得够花,才不会来找你要钱。”

小老婆听老头这么一说,神情紧张得不得了,赶紧叫进我女儿,要她跪下,要她大声地哭出来,要她跟我嘱咐我要“一路走好,别回头来惦记她们。”

我也神情紧张地望着女儿,我不是等着她能给我说几句宽慰我的话,我迫切地需要她能大喊几声“亲爱的老爸”,把我逐渐游离肉体的魂魄招回来,让我还透着烧酒味道的驱壳能恢复活动的力气。我以前常听人说,至亲至爱的人是能够召回魂魄的。

但女儿跪下后兀自流着眼泪,翕动着鲜红的小嘴唇,愣是没哭出半点声响。我发现我莫名其妙地拥有了一项特异功能,就是能从她翕动着的嘴巴里听到她要跟我说的话,她说:“老爸,你一辈子吃喝玩乐得够爽了,死在酒里,也算是死得其所,这世上应该没其他更好的东西值得你留恋了,你就安心去吧,别惦记我。你留下的财产足够我过得比你活着的时候更好…….”

我急得真想来个鲤鱼打挺,跑过去扳正她的脑袋,严肃地告诉她:“老爸我还没老,还只有四十二,还正当年,还有许多的钱没赚到,还有许多的欠债没要回,还有许多的酒没喝够,还有许多的人没玩够。最关键的是,我不能在一没遗嘱二没交代的情况下,让这个没有给我生出儿子的女人分走我的家产,这可是我毕生的心血……”

可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眼睁睁地看着我疼她疼了十多年的女儿,摸着眼泪,一脸漠然地走出了房间,我听到她走到门口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后说:“哪个王八蛋烧这么多香纸,差点没呛死我……”

我绝望地闭上眼睛,真是心伤神碎啊!

还是先静静地听着再作打算吧。这应该是医院的太平房,离去火花的殡仪馆还有一段路。我打算在去火花的路上复活,那样的话,就不仅仅是“喝死了的三少”震翻了小镇,全国上下都将会被一个“喝死了又死而复活”的三少所震撼,我也将又一次威名远扬。

【3】

这一路睡得太沉,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还躺在纸棺里,棺盖开着,我看到我家的老大和老二也来了。他们以死者家属的身份,衣袖上别着一块黑布头,站在火化房的大门口发香烟、矿泉水、一次性口罩和黑布条,迎接来观望我火化的亲朋好友。他们自己也都戴着口罩,只露出两只有些混沌复杂的眼睛,看不到脸部的悲哀表情。

天空一片灰白,但愿所有戴着口罩的人群只是在为了防雾霾,而不是防火化场的青烟和骨灰。这样一想,我就感觉得到我还有人气。

我依然躺在纸棺里,纸棺被抬到推车上,推车与医院的滑动床一样灵活,我感觉得到我被急速推进一个宽阔的房间。房间里灯火通明,排列着四台型号一样的不锈钢焚烧炉,炉门前有一个人长度的炉排,炉排上方,有排列整齐的风管,也是不锈钢材质,锃亮锃亮的,晃眼,令我撑不开眼皮。不过,我的意识正在逐渐恢复,我不用睁开眼就能看到我想看的一切。我很惊喜地发现,我的眼睛意外的成了“千里眼”,还有一对顺风耳,老远就能听到某人放在心里暗自思忖的话。

我看到一个穿着殡仪馆工作服的人拿来一大把清香,放在炉排前的案台上,跟我的小老婆说:“给大家十分钟,叫他们排好队,围着死者拿香拜祭,作最后悼别。哦,对了,殡仪馆规定不能点香,做做样子就行,图个仪式。”

悼别?哦,不,我的上帝,我还不能跟他们掉别,他们还欠我许多人情没还清呢。不过,我且来听听他们都是怎样来跟我悼别的也好,日后也有心知肚明的防备。他们并不知道我是在装死,他们在死者面前不会撒谎,这点,我信。

首先“上香”来与我悼别的是我家的大哥和大嫂,紧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二哥和二嫂,他们都没有叫上我的侄子和侄女们前来拜祭。我听大哥和二哥跟我解释说:“对不住啊,老三,你死的时间太凑巧了,没到周末,孩子们工作忙啊,等你上山的时候再来送你一程也不晚。”大嫂和二嫂却说:“我才不想孩子看到有你这样的一个叔叔呢。”

我顿时就糊涂了,我这个叔叔怎么了啊?大侄子在镇政府的工作是我打通关系得到的,二侄子的公司是我找关系给注册开业的,大侄女和二侄女的女媳也都是冲着我的名头才得以高攀的……即便我不是他们亲叔,他们也该看在我为他们花过不少钱的份上来“看望”我一眼吧。连小辈影儿都不来一个,这不让外人笑话我们亲情淡如水么?太叫我寒心了!我懒得再理睬他们,我决定以后再也不去做他们的垫脚石了。

酒店的老总戴着乌黑的墨镜也跟我悼别来了,我心口堵得慌。因为从他一进门的那刻起,我就看到他躲在墨镜后面的眼光一直没离开过我老婆,他的眼神发着别人看不到的绿光,就像色狼一般的贪婪,上下不停地在我老婆身上扫射游走。

轮到他“上香”的时候,他悲伤地叫着“兄弟你一路好走”,心里却是另一番话别说:“短命鬼兄弟啊,这么多年,你对我们酒店的唯一贡献,就是带不少的‘土豪’进包厢喝酒,给酒店带来不少的‘喝客’。不过,你这也是一举两得,你个人也喝走客人不少的酒钱哦,死得一点不亏。短命鬼啊,咱们也算是兄弟一场,你拉完屎舒服了,我却要继续辛苦着给你擦屁股。你的老婆、你的女儿和你的那些小弟,以后都有我替你罩着呢,你就放心地下去吧……”

我下去?你想得也太美了吧!你个狼子野心的家伙,你的眼神出卖了你,我这一下去,我的妻子可就上了你的床。我在酒店的干股你也不会全部还给我女儿,你欠我的那些巨额赌债就可以分文不还了是不?

……啊,想到自己开设地下钱庄这些年所放出的高息外债,心都碎成了纸屑。那些白纸黑字的借条,听说两年后就一无所用。再说,我高息放钱的本身也是违法,那些借条字据根本作不得呈堂证供,我这一死,不知有多少举债人可要笑得合不拢嘴了。

你听,跟在这个白眼狼兄弟身后的,都是我的“大爷”们。我在很早以前就知道现如今欠钱越多的人就越是‘大爷’,被欠越多的人反倒成了‘孙子’。我以前从来没碰上过这样的怪事,不管是我欠别人还是别人欠我,我都是大爷。可现在我就躺在纸棺里一动不动,即便我的眼眶深陷成两个黑洞,龅牙凸出成了白垩,脸皮也被化妆成一张叫我自己看了都觉得恐怖的惨白鬼脸、非常惨人,但他们心里都明镜似的知道我没有力气,抓不上他们还钱。口罩遮盖了他们真实的嘴脸,他们就像流水线上灌酒瓶,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停也没停,只笑眯眯地看着他们的脚尖说:“三少,你喝得好啊,死得及时啊……”

这些人究竟在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不讲道义、不讲“兄弟情”的人渣的,我已经没有心情去想,也没有精神想,我现在只能在心里骂着,在旋转木马似的队伍里找到我的前妻,等她帮我“复活”了我再去收拾他们。

前妻就在入口处的最后一个,是女儿通知她来的。

终于轮到她“上香”时,我激动得不行,我希望我能引起她足够的心痛和回忆,记起我曾有过的好,把我的魂魄与躯体合并回来,让我重新活在这些人渣的面前,把他们一个个都慢慢地折磨而死,那才叫一个痛快。

这一刻我想得还挺多,我甚至想到等我把这些个巴不得我死的人都给整完了,就把前妻接回家去当我的神一样供着,养着,不再让她受半点委屈……可还没等我想完,前妻已插好最后一株香,工作人员把插着没点过火的香的香炉给端走了。他的头儿显然已经交代过他,这些香只要不掉香泥,就永远都能轮回着使用。

我惊慌失措地望着前妻,生怕她头也不回地离开去,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前妻还是回了头,眼眶潮湿地望了我几秒钟后,跟我说:“自作孽不可活,希望你到了那边后,能修心养性,好好做鬼,鬼们才会好好对你。”

“时间到,放鞭炮。”工作人员一边把我连纸棺一道推上了能升降的炉排,一边说,“为了安全起见,这鞭炮也是规定不能放得,只能用电铃表示一下了。”

铃声响起,焚烧炉的风机也跟着轰鸣起来,所有的人都回头看着炉排载着我慢慢向前移动。焚烧炉的门开了,炉膛正燃烧起团团烈火。我大骇失色,终身一跃,跳到焚烧炉顶上,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头颅首先被点着燃烧,还没来得及眨眼,烈火已张牙舞爪地蹿了上去,把我的肉体包围了……我看到我的脸开始痛苦地抽搐扭曲起来,开始膨胀,随即收缩,皮层发出“呲呲”的声响,我感觉我的颧骨和脑门一起,痛得马上就要开裂爆炸……我又一次晕厥在火化炉的外壳顶端,所幸的是,火化炉的保温效果和隔热效果同步,我没有被炉内散发出来的高温灼伤烫坏。

【4】

我最后一次醒来的时候,看到墙上的挂钟,只过去半个小时左右,这证明我昏厥的时间并不长。我悲哀地发现,我的骨头特别好烧,仅仅半个小时,就烧没了。与我挨边的那台焚烧炉里烧的是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他比我早进去半个小时,我出来后又被冷却了半个小时的时候,他才刚刚出来。

“这么快就烧没了?”指挥我女儿捧来骨灰盒的大哥问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确定烧干净了吗?”

“那你自己来捏捏。”戴眼镜也戴口罩的人把橡皮手套提给大哥,大哥吓得倒退一步说:“还是你来吧,还是你来吧……”我听到大哥放心里头咕哝了一句,“我才不要沾上这短命鬼的灰呢。”

工作人员套上手套,象征性地往骨灰盒里捡进没有我一点轮廓的头颅骨、肱骨、股骨和腓骨,这些都与边上那副还在冷却的碎骨的轮廓差不多。

其他一碰就粉而捡不上手的,工作人员就拿一个不锈钢小簸箕和一把小毛刷,连同沾在炉排上的烟灰,像扫垃圾一样扫入小簸箕,倒进骨灰盒……我看到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婆轻轻松松地就端起骨灰盒,步履轻快地走出了火化房。

呀?我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一生的分量居然比不过她那堆化妆品的重量。

这就是我与人世斗争了四十多年的成果吗?

“怎么?还没想清楚么?”头顶上传来一个淡定的声音,我看到边上老人家的魂魄端坐在风机的电缆线上,悠然自得的样子像在荡秋千,正看着我咪咪笑。

我疑惑地问他:“你老人家的骨质应该比我疏松,为什么我的骨头这么不经烧呢?”

老人撸撸他稀疏的几根胡须,笑着说:“你全身都是酒精,烧起来自然比我容易咯。哎,你还坐这里等什么?”

“等着复活,刚才烧得我痛晕了。”

“是吓晕得吧。”老人家脚尖一点,就飘到我眼前,不屑地瞥我一眼说,“三少,你已经死了,你死得已经够震撼得了。这两天,镇上所有的活人都在拿你作榜样,教训嗜酒者,这算是你生前唯一做过的功德事。跟我走吧,赶紧到我们该去的地方去,错过时间,那地儿关门了,你进不去,就会成为荒原中的孤魂野鬼,你的魂魄将再也找不到地方栖息。”

“今天关了不还有明天么。”我朝老人家摆摆手说,“您老先走吧,我还有些疑问没弄清楚。”

“不是疑问,是后悔,是不舍。”老人边说边飘了起来,“三少,世上从来没有后悔药。你现在应该回到你的盒子里去,好好地守护住你生前从没爱护过的尘灰,或许,来生还有投胎做人的希望。”

老人见我犹豫不定,又说:“也罢,你还有半小时的时间,我带你出去走走看看,看看这世上还有谁值得你留恋或你值得他留恋的人…..”

我跟着老人,昏昏沉沉地出了殡仪馆,穿过小镇的街头,飘到自己坐落在江边的别院,院内院外聚集着许多我并不认识的男女。

别院是我平时喝酒消遣的“会所”,我并不在那里长住。我很疑惑他们为什么不把我的灵堂搭到我要回去睡觉的家里。

“你是被酒喝死的,年纪不大,怕你有不甘的戾气,就不让你回家了。”老人停下来,攥住我的衣领,一把提着我跳到江边的一棵柳树上,说,“里边的阴气太重,我们进不去。”

“他们都是活人,哪来的阴气?”

“他们都是赶来看你热闹的人。”老人指着从四面八方涌向通往别院路道的人说,“活人的阴暗心才是世间最恐怖的阴气,聚在一起,足够强大到连我们的魂魄都无法超越。”

唔,这好像有点道理!

我若有所思地望向别院,院子里搭起了灵堂,上面挂着我的巨幅照片。我居然不记得我拍过这样的照片,上看下看都是天生遗照的范。我想不起我是什么时候准备好了的,也许是我道上的“兄弟”早早为我准备得吧,一想到这样“贴心”的准备,我就止不住倒抽了一口寒气。

遗照下方摆放着我的棺木,还是一只比骨灰盒大不了多少的木盒子,摆 上十来二十个也没我当年给我家老子摆得一个棺木宽大厚实。这又让我觉得惆怅,感慨起人情薄如纸的悲凉:我留给你们好几栋诺大的房子,你们却就给我这样一个简陋的木盒子?!

灵堂边还搭了个棚子,里边坐着一个穿着“戏服”的“戏子”和一个吹奏唢呐的胖子,应该是小老婆特地请来“哭丧”用的。他们装模作样地用播放机播放已录好的“哭灵”声,哭得凄凄惨惨,却不会催人泪下,因为“假唱”的效果实在不堪入耳,假得太逼真了。

灵堂的另一边也坐着几队穿着不同“制服”的人马,那是小镇里某些专赚死人钱的人自发组织的“乐队”,用小镇的土话说,叫“洋鼓洋号”。鼓号的作用比唢呐要强,他们会演奏各种欢快的现代曲目,即可以迎接前来吊唁的客人,也可以欢送亡灵,比如“今天是个好日子”和“常回家看看”,听得我对自己已经死了的说法充满了怀疑……

“不用怀疑你的死,你看那边,”站在柳枝条上巍然不动的老头蹙了蹙眉头说,“看到那边驶来的摩托车吗?”

“看到了,骑车的男人是丈夫,后面坐着的是他妻子,年纪都比我大十来岁的样子。”

“没错,但那个女人马上就要死了。”

“怎么可能?我知道那女人早些年得过病,但现在已经治愈,气色好得很。这应该是去医院做复查吧。”

“但她马上就要死了,而且,小镇立马就会传播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就是你三少死不正经,快入土了还要拉上她这么个老妇人一块死。”

“呃……”我擦擦额头冒出的冷汗,将信将疑地说,“他们骑得很稳,不会发生交通……”话音还没落完,只见那摩托车稳稳地停在通往别院的路口,男人双脚着地撑住摩托车,与聚在路口看热闹的熟人打起了招呼,议论起我死后遗产的去留话题。这个话题的热度也不亚于我喝酒致死的热度,从我被推进“太平间”以来,在小镇“新闻 ”上的“点击率”一直只上不下。

“有钱人家就是不同,死个人也这么大的排场,比喜事还闹热呢……”就在那男人眉飞色舞地与人热议我遗产的话题时,我惊恐地发现,坐在车屁股上的女人空出了本抓着车架的双手,指指别院的闹热场景说:“还不是三少自己留下的钱财供他们有这样的排场,这样的闹热?他自己又能带走些什么?”

“是啊,所以说,人活一世啊,什么都是别人的,只有健康才是自己的……”那男人边说边放开左手的联合器,右手一拉油门,摩托车“突”一声往前蹿去,后面的女人没来得及抓住他的肩,一个后倾,仰面跌落,后脑着地……往别院看热闹的人又纷纷回头奔去看那女人的死。

“三少带走老女人”的消息眨眼就传到别院,聚集在灵堂前的人群,顿时骇然失色,面如死灰,前来拜祭我的人连香也不点就“逃命”似的急急离开了别院。熙熙攘攘的灵堂,立即人去楼空,瞬间陷入一片寂静的恐慌之中……唯有那机智如我的女儿镇静地对酒店的老总和我的小老婆说:“看到了吗?如果你们敢私吞老爸留给我的遗产,我就叫老爸回来拉你们一块下地狱。”

“不会、不会……”他们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在冷笑,“我就不信这种邪,活人还能斗不过一撮死灰?……”

我没心情再去听他们的争斗,我耳边已经响起了全小镇人们对我的怒骂:

……这狼养的三少可真狠。

……活着害些相干的人也就算了,死了还去害那不相干的人,该叫阎王爷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重生。

……该掘掉他祖宗八代的坟墓。

……

老人轻飘飘地拍我两下,说:“我们都亲眼目睹是好奇心害死了那个女人,他们不凑这个热闹,不停车,就不会出事。”

“那你为什么不去阻止他们?”我狠狠地瞪着他。

“没办法啊,你刚才不也提前看到那女人松开手了么?你也想过阻止,但你使不出你的力量。因为你死了,与我一样,都只是一缕随时会被风吹散的烟尘,如果来不及超度自己,很快就会魂飞魄散,消失得无影无踪。”

“可他们在冤枉我。”我愤然地叫道,“我只是喝死了我自己,我都没依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去找那些跟我斗酒人的麻烦。这些与我的死毫不相干的人,凭什么要把这个也与我毫不相干的女人的死归咎于我?还要打我入十八层地狱,要掘我祖坟?”

“世间所有发生的祸事,总是活着的人去没事找事而惹出来的‘凑巧’之事,死人是没有权力和能力阻止的。死人的唯一职责就是永远默默地承受着活人所推卸在我们身上的罪孽,且永远不能跑出来验证这些罪孽的是非对错。所谓的‘死无对证’,就是活人用来折腾活人的最好办法。放心吧,他们不会真去掘你家的祖坟,他们只是相互从众性地发发牢骚,为自己能安心地活着找个心理安慰。”

“不是有阴魂不散一说吗?有冤屈的魂魄可以返回来 复他们。”

“根本没有这一说,总觉得有阴魂不散的感觉的人,他们一定做过许多连自己都觉得良心不安的坏事。他们死后的魂魄有如他们生前的灵魂一样得不到安宁,总觉得会被 复。”

“人死后真得还有魂魄活着吗?”

“有,在没有魂飞魄散之前。就像此刻的你我,还有活着的意念,还有活着的疼痛和悲喜,还有活着的不舍,这就是所谓的魂魄。但魂魄的天地与人间并无区别,那里有荒原,有地狱,也有天堂,一切都看我们自己怎样来超度自己。上得天堂的,被称之为灵魂;下地狱的,会魂飞魄散;流入荒原的,就是孤魂野鬼了。快走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该走了,再不走,我们的魂魄就真将无处安身了。”老头最后一次提醒我说:“记住,无论生死,只要自己的心过得亮堂,灵魂就不会疼痛离散。”

我跟着老人飘走了,从此再也不想再回到小镇。

我知道,“三少喝死了”和“三少带走了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女人”的新闻,再过两天就也没人会去议论纷纷了,因为,小镇每天都在发生着不同的、但足够人们茶余饭后谈资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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