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防火
第1节:古建筑的分类、火灾危险性★2~了解
一、古建筑的分类★★
(1)按“用途”分。1)民居建筑2)宫殿建筑3)礼制性建筑4)宗教建筑5)陵墓建筑6)城防建筑7)古典园林8)桥梁建筑
(2)按“结构”分。抬斗干抬粱式(叠粱式)穿斗式(立贴式)干阑式(以木、竹为柱,做成离地面较高的底架,架上建楼)
二、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了解)
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组群布局、火势蔓延快;形体高大、有效控制火势难;远离城镇、灭火扑救困难;用火用电多、管理难度大
第2节:古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3~了解
古建筑防火应根据维持原貌、科学合理、人防技防并重的原则,将古建筑修缮、改造与消防规划相结合
一、古建筑的消防“总体布局”★★★古建筑开发和利用,应选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利用方式
1)消防车道、消防装备。宜设环形车道,尽端路设回车场。不同通行能力的消防道路,宜按下表配置消防车辆或手抬机动消防泵
消防车道净宽度m
≥4m
[3,4)m
[2,3)m
<2m
宜配置消防装备
一般消防车
小型消防车
消防摩托车
手抬机动消防泵
2)消防分区。设置消防分区应保持文物建筑及环境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单个消防分区的占地S宜为3000~5000m2
3)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内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宜≥2个,不能满足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限制文物建筑的使用方式和同时在内的人数
4)消防站(点)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距离最近的消防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min内不能到达的古建筑所在区域,应合理设定消防点
消防点的设置应满足:以5min内到达起火点为标准选址、布置;优先利用原有建筑及场地设置,建筑S宜≥15m2;应设有明显标识。消防点配备:小型消防车或洒水车或消防摩托车1辆、手抬机动消防泵2台、移动式水带卷盘/水带槽2个、水带50~300m、水枪2套、灭火器≥2个、人员≥2人(手持对讲机、呼吸器、头盔、面罩)
二、古建筑的“消防给水”★★★
(1)古建筑的“消防水源”。可由给水管 、天然水源、消防水池供给。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对于无天然水源的古建筑,应建设消防泵房。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通向水源地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在消防车无法达到的地方,应设固定或移动的消防泵取水处。地处山区的古建筑,宜利用地形优势,修建山顶“高位消防水池”,形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利用江河、湖泊、水塘、水井、水窖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保证枯水期的消防用水量,其保证率应为90%~97%;2)防止被可燃液体污染;3)采取防止冰棱、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4)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应有取水码头及通向取水码头的消防车道;当天然水源(消防水池同理)在最低水位时,消防车吸水高度应≤6m;5)利用水井作消防水源时,水井应≥2眼,当每眼井的深井泵均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才视为2路消防供水,若不能满足则视为1路消防供水
——设置消防水池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火灾延续时间内,将其作为消防水源的灭火系统用水量之和确定
2)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3)供消防车或手抬机动消防泵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吸水口且宜≥2处,并宜设置建筑物外墙倒塌范围以外
(2)古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3级耐火的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
1)室外消火栓应布置成环状,环状管 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内,每段内室外消火栓数量宜≤2个。向室外消火栓环状管 输水的进水管应≥2条,室外消火栓给水管道的直径应≥DN100mm(管径同常规室外栓)
——“对比”其它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数量宜≤5个(同一泵组消防水泵宜≤3台)
2)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消火栓,有可能结冰的地区宜采用干式地上式消火栓,严寒地区宜设置消防水鹤。当采用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时,应设明显的永久性标志;当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取水口在冰冻线以上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温措施
3)道路条件许可时,室外消火栓距临街文物建筑的排檐垂直投影边线距离宜>建筑物的檐高尺寸且应≥5m;文物建筑是重檐结构的,应按头层檐高计算。道路宽度受限时,在不影响平时通行和火灾使用的前提下,可灵活设置
(3)古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系统
1)文物建筑宜采取室内消火栓室外设置,当必须设在文物建筑内部时,应减少对被保护对象的明显影响,有传统彩画、壁画、泥塑等的文物建筑内部,不得设室内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应布置成环状,与室外管 或消防水泵相连接的进水管应≥2条。设施室内消火栓时,各层任意部位应有2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充实水柱应≥10m,消火栓间距应≤30m。内部有生活供水管道的,应在生活供水管道上设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头
三、古建筑的“灭火设施”★★★○首〓页●
1)文物建筑在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对保护对象无损坏的自动灭火系统或自动灭火装置;采用自动灭火系统时,优先采用无管 式系统,在有人值守时,启动装置应为手动控制。根据古建筑类别,选用适用的灭火剂和灭火系统
2)重要的砖木结构、木结构的古建筑内,宜设置湿式自动喷水系统
3)寒冷地区需防冻或需防误喷的古建筑,宜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系统
4)沙漠等缺水地区和珍宝库、藏经楼等重要场所,宜采用水喷雾、细水雾、超细水雾系统
5)性质重要且不宜用水古建筑(收藏文物),可结合实际设固定/半固定干粉、气体系统或悬挂式干粉、CO2、七氟丙烷自动灭火装置
6)静水水源(如太平池、水缸等)适用于无结冻地区且未设“室内”消火栓的文物建筑
7)灭火器、移动式高压水雾装置:适用于所有文物建筑
8)气体系统:适用于空间密闭的文物库房且库藏文物适宜使用气体系统的文物建筑
9)固定消防水炮系统:适用于室外且室外场所具备作业空间,水炮对保护对象危害小(水炮应具有雾化功能)禁止用于室内空间
10)自动喷淋系统:适用于火灾危险较大的近现代砖石结构的文物建筑和用于住宿、餐饮等经营性活动的民居类文物建筑;禁止用于有传统彩画、壁画、泥塑、藻井、天花等文物建筑(按中危Ⅰ级:喷水强度6L/min/m2,作用S为160m2)
四、古建筑的“火灾自动 警系统”★★★
1)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宜设“自 系统”。探测器选择和设备设置遵循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原则;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根据模拟试验选择探测器。探测器布置宜采用重点保护与区域监测相结合方式,突出重点。特别重要的文物建筑或场所应双重保护。“自 系统”与消控室 警总线采用有线连接方式困难时,应设人工 警装置及独立式探测器, 警信号应通过无线方式与消控室联 。在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和控制区,宜在其周边选择适当的高位设能完全或基本覆盖控制区的图像型探测器
2)古建筑内大殿,可选用红外线光束感烟探测器、缆式线型定温~、火焰~。佛像体上、壁挂/经书/文物较密集的部位,可采用缆式线型定温~。人员住房、库房等其他建筑,可采用感烟~和火焰~的组合。收藏陈列珍贵文物的古建筑,宜选择吸气式早期火灾~、线型光纤感温~。火焰图像探测器宜与图像监控系统相结合
五、古建筑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文物建筑内无自然照明且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对疏散距离>20m的内走道,应设疏散指示和疏散照明灯具,照度应≥1.0LX。古建筑内的消控室、配电室、值班室等火灾时需正常工作的场所,应设置设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应≥正常照明的照度。为便于疏散,正常照明线路应在人员疏散后再切断
六、古建筑的“灭火器”配置(了解)灭火器的配置类型、数量及位置应根据灭火有效程度、设置点的环境温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存有大量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历史珍品的,应选择不污损和破坏保护对象的灭火器
七、古建筑的“配电设计”★★★
(1)古建筑配电设计的一般规定
1)元代以前早期建筑和具有极其重要价值的文物建筑内部,除展示照明和监测 警等用电外,不宜进行其它用电行为
2)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其它消防不装过负荷保护)
3)文物建筑内现有的配电设备、线路、保护电器等,当选型和安装不能满足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时,应进行改造
4)有电器火灾危险的文物建筑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且应将 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控室
5)配电线路的保护导体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应在进入文物建筑时接地,进入文物建筑后的配电线路N线与PE线应严格分开
6)文物建筑的照明光源宜使用冷光源,且灯具附件无危险高温。各种开关应采用密闭型
7)文物建筑的配电箱外壳应为金属外壳,箱体电气防护等级:室内应≥IP54、室外应≥IP65
——“对比”细水雾水泵控制柜(盘)防护等级应≥IP54;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泵控制柜防护等级:设在专用消防水泵控制室时应≥IP30、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空间时应≥IP55
——“对比”疏散走道、楼梯间、建筑空间H≤8m的场所,应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安全电压的消防应急灯具,当采用非安全电压时,外露接线盒、消防应急灯具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室内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最低防护等级IP54、室外或地面IP67、安装在地面的灯具应能耐受外界的机械冲击和研磨“室内-外地-不安全54-67-54”
(2)古建筑配电设计的设备和管线安装
1)设备和管线宜明装,配电线路应穿金属导管保护
2)配电设备不应安装在明火和热源附近,也不应安装在木质等可燃构件上;配电设备外壳距可燃构件应≥0.3m
3)≥1kV的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文物建筑防火保护区和控制区
4)设备及管线不应在集中储存的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附近安装
5)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配线线路不宜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或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敷设。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古建筑配电设计的接地。用电设备的外漏金属外壳与线路的PE线做可靠的电气连接,穿线金属导管应相互可靠连接,且在用电设备、接线盒及配电箱处与PE线接线端子连接。建筑物设有防雷保护装置时,配电线路的PE线与防雷装置应作可靠的等电位连接
八、古建筑的其它(了解)古城镇、古村寨主要是指以“木结构”或“砖木结构”为主,保留传统格局或历史风貌,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建筑集中连片的城镇和村寨
古建筑的7项防火措施★★★(冲刺书)○首〓页●
(1)做好消防专项规划,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站、配备实用有效的消防器材、因地制宜地设置消防供水设施、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安全布局
(2)改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
阻燃处理:采用防火涂料对可燃构件进行处理。替换可燃构件:对不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用耐火极限较高的现代材料替代
(3)开辟防火隔离带,打通消防通道
建在森林、郊野的古建筑周围,应开辟30~50m防火隔离带,在秋冬季清除30m范围内的杂草、干枯树枝等可燃物
规模较大古建筑,无法开辟防火间距的,应在不破坏原有格局基础上,设防火墙、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
(4)拆除违章搭建房屋,消除火灾隐患。拆除乱接乱建的可燃、易燃棚屋;危及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建筑,应强制搬迁和拆除
(5)安装防雷设施。不影响古建筑外部结构前提下,高大古建筑应视地形地物需要,安装避雷设施,并每年雷雨季节之前测试维修
(6)配置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 警系统、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
(7)控制火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引发古建筑火灾的火源有生活用火、施工维修用火、宗教活动用火、电器火花等
1)禁止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易燃、可燃物品
2)禁止将煤气、液化石油气等引入古建筑内
3)禁止在古建筑的“主要殿屋”设生产、生活用火!在厢房、走廊、庭院等处设生活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禁止在古建筑内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炉”等加热器具,禁止使用荧光灯和>60W的白炽灯。灯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应≥B1级难燃,且不得靠近可燃物
5)古建筑内的电气线路一律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并采用阻燃聚氯乙烯穿管保护或穿金属管敷设,不得直接敷设在粱/柱/枋等可燃构件上。配线方式应以1座殿堂为1个单独的分支回路,控制开关/熔断器均应安装在专用配电箱内,配电箱应设在室外
6)古建筑内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等宗教活动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设专人负责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应设固定的灯座,灯座应为A级不燃材料。蜡烛应有固定的烛台。香炉应采用A级不燃材料制作。放置香、烛、灯的木桌应铺盖金属薄板或涂防火材料
木结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了解)
防火墙
电梯井墙
承重墙、分户墙、楼梯墙
非承重墙、走道侧墙、楼板
房间隔墙、楼梯
吊顶
承重柱/粱
屋顶承重件
不3.0
不燃1.0
难燃1.0
难燃0.75
难燃0.5
难燃0.15
可燃1.0
可燃0.5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