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67岁的安某住到位于城区黄畈村的儿子家中。由于儿子家里刚经过一番装修,留下了一些砖头、木材等建筑垃圾。一天早上6时许,安某便将这些垃圾丢到了门口的生活垃圾桶里。而这一幕恰好被负责该片区环境卫生的环卫工胡某看见。
胡某随即上前劝阻,并让安某将砖头、木材等建筑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安某听后便与她发生争执,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胡某当即 警。后经送医鉴定,胡某被打成轻微伤。经警方调解,双方最终和解。
在派出所,安某表示,自己丢垃圾几十年了,第一次被要求扔垃圾要分类。对此,民警对其进行一番批评教育,并进行了垃圾分类的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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