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境内开展环境检测业务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

同时,《办法》在委托检测、质量管理、检测规范、质量控制、信用建立、监督管理、政府购买社会检测服务、保密、检测转包、退出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具体的管理监督方式和方法。

新文化 (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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