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左中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日,原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被告某建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左中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施工合同款75万余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30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光伏施工劳务分包协议书》,原告履行合同义务并竣工验收合格,被告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给付原告工程款。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仍拖欠原告工程款75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诉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对案件进行调解。在法官耐心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给付工程款,原告放弃部分案款,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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