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四部委批准西安市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试点城市一项重要内容是进行既有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为切实把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惠民政策工程做好,市住建局结合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际,再次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征集范围为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实施50%节能标准(含)以下的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内容及要求:既有居住建筑重点对外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面两大部分实施改造,能效提升及节能率不少于30%。
改造按照自愿改造、政府补助的原则,由业主单位自主实施,项目所在区县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既有居住建筑外墙和屋面同时改造且能效提升及节能率不少于30%,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暂定以正式文件为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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