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环保监事收警示函

8月10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聚环保”)监事许旭出具警示函,因其亲属短期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事项涉及违规交易。

公开信息显示,许旭母亲李晶于2月22日以每股6.84元的价格卖出5000股,于2月25日以每股6.52元的价格买入5000股,交易金额分别为3.42万元和3.26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北京证监会指出,由于违反了上述规定,对许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许旭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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