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9时,家住党湾镇的方女士皱着眉走进区城管局党湾中队的大门,向执法人员投诉了家对面某工地于每天清晨4点30分施工扰民的情况。当日下午,执法人员赶赴该工地项目部,与项目经理进行了沟通。10月13日上午,据方女士反馈,该工地方面并没有作出整改。
10月14日早上5点,执法人员奔赴该工地进行调查,发现现场敲打、撞击等施工噪声此起彼伏。执法人员联合镇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约谈了项目经理,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接受调查取证通知书》,希望工地方面能及时作出整改,项目经理承诺将通知各班组遵守开工时间。10月15日-10月17日,执法人员持续对该工地进行督察,在此过程中,施工方多次“屡教不改”。执法人员联系了该工地甲方单位和施工方负责人,讲明利害关系,并对当事人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当事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执法人员将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在执法人员的努力下,该工地终于“规矩”了,方女士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她说,终于可以和孩子们一起告别清晨四点半的施工噪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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