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静宁县废旧地膜现金回收市场基准价格的公示

为稳定旧膜回收价格,充分调动农民、商贩、回收 点、回收加工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废旧地膜回收的积极性,减轻新冠疫情对旧膜回收工作的影响程度,使我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创建方案及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发〔2019〕239号)和《静宁县2019-2020年度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静农发〔2019〕310号)文件要求,静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邀请回收 点、回收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农户召开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综合各方面因素,结合新冠疫情对旧膜颗粒价格的影响,确定我县2020年废旧地膜现金回收市场基准价格回收企业不低于40元/方,回收 点不低于30元/方。实际回收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上浮20元/方,即回收企业不低于60元/方,回收 点不低于50元/方。对以高于市场基准价格回收废旧地膜的回收主体,按照其高出当地市场基准价格部分实行“以奖代补”。根据我县实际,享受“以奖代补”回收主体为回收加工企业。现对以上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此公示有不明白或有异议的情况,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静宁县农技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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