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入攻坚阶段

2017年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价我市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Ⅰ级要求。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33个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莱芜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攻坚方案》,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26项考核指标分解到33个部门单位,加强管理,建立联络机制,为创建工作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城乡水务局建立完善了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单位和市民的用水行为。先后起草编制了《莱芜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莱芜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四个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节约用水制度体系,使节水、用水工作有章可循。在全面掌握城市用水、节水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度城市用水计划的通知》《城市节水统计表》,对城市公共供水用户全面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实现了城市供水科学分配、统筹管理。

为增强市民节水意识,激发居民创城热情,市城乡水务局开展“楹联话节水”征联活动,共征集楹联650余份。节水意识不断深入人心,市民满意度、幸福感明显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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