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国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09544件,审结100300件;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26184件,审结479206件;受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66623件,审结141272件;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024件,审结9706件;受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29件,审结206件。
杨临萍介绍, 审判职能归口模式广泛推行。最高人民法院已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归口至环境资源审判庭行使,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目前已有28家高级法院实行审判职能“三合一”归口模式,浙江湖州中院、四川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探索涵盖生态修复执行的“四合一”归口模式。跨区划集中管辖及司法协作更加成熟。各地法院探索多元化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模式,不断深化司法协作机制。黄河流域9家高级法院签署框架协议,湖北、河南、陕西高院开展环丹江口水库司法协作,构建不同层级的流域司法协作机制,探索跨域环境治理。
此外,跨部门联动治理不断拓展。杨临萍称,最高人民法院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协同治理合作协议。贵州清镇法院环保法庭与政府部门、环保组织等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及时化解环境纠纷。四川法院与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为大熊猫国家公园提供司法保护。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