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录》,我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即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是指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垃圾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灯管、家用化学品和电池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据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分4种颜色,厨余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绿色;可回收物投放容器一般采用蓝色;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红色;其他垃圾投放容器一般采用灰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配色与标志配色保持一致,利于市民知晓垃圾分类,提高分类垃圾辨识度、促进分类垃圾投放准确率。此外,《目录》对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车辆标志及涂装形象也作了相应规定。
据了解,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的需要予以调整,今后,还将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市民意见逐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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