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护航企业发展

秦楚 讯(十堰日 )通讯员 鲍欢 道:“这次事故对工厂来说是一次惨痛的教训。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多学习法律知识,不再犯这种错误。”近日,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将一份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城区某彩砖厂时,该厂法定代表人刘某后悔地说。

刘某的彩砖厂是一家节能环保企业,经营建筑垃圾粉碎、生产、加工及水泥制品,每年可“消化”城区30余万立方米的建筑垃圾,累计带动100余人就业,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月发生的一次劳动安全事故,让该厂陷入困难。

“只有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该案移送到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立即启动涉企案件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全面了解彩砖厂的实际经营状况、税务缴纳、员工数量、环保资质等情况,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对彩砖厂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存在的漏洞,该院立即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刘某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企业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意识。刘某认真悔罪,对各级各部门指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了整改。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党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犯罪,该院创建了“事前联防、事中联治、事后联惩”的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模式,用足用活检察职能,为企业开具精准防护的“药方”,避免出现“案子办了、厂子垮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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