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在柳州市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城中特勤中队办案大厅,司机覃某得知自己因无证运输建筑垃圾要被处以5000元罚款后,对明知违规还要“搏一搏”的侥幸心理追悔莫及,同时也对执法人员作下了以后绝不再犯的保证。
“曙光中路路边有架货车在运建筑垃圾。”9月5日上午10时许,有市民向智慧城管平台反映,称在曙光中路看到一辆小货车在路边装运建筑垃圾。小货车与平常见到的运输建筑垃圾的绿皮车不同,怀疑是无证“野马车”。
执法人员赶到曙光中路,在一家正在装修的酒吧门前,看到了这架被投诉的“野马车”。此时,“野马车”的车厢里已经装满用蛇皮袋装好的建筑垃圾,一名男子正在往垃圾上覆盖黑色的防尘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叫停。
这名男子正是车主覃某,他说该处酒吧正在重新装修,当天,酒吧老板请他来帮助清理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他觉得清垃圾也正好是自己的业务范围,就答应了。但没有办理过建筑垃圾运输相关的审批手续。
由于无证运输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执法文书,暂扣了覃某的垃圾运输车辆,要求他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
7日上午,覃某和妻子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执法人员向他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据此,执法人员依法对韦某做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得知要被处以5000元罚款后,覃某非常后悔,说自己其实是知道无证不能运输建筑垃圾的,当天接到“业务”的时候,妻子也劝过他,但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最终还是决定冒险,结果被查处。经过这一次教训,覃某表示再也不会犯相同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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