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存在这些情形,那么公司就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而修改后的公司法,相应放宽了对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限制。
根据决定,六种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图据东方IC
此外,决定还提到,公司如果因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这两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而如果因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那么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根据决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如果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三种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此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决定还提到,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配套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督促实施股份回购的上市公司保证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加强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查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