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积极跟进上海惟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惟冉”)、佛山赛富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富通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成有关的登记或备案事宜,目前上海惟冉已完成备案事宜;赛富通泽及其基金管理人因办理完成相关登记或备案手续的时间目前难以预期,已与公司协商退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落实,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分析,完成了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现按规定公开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站www.sse.com.cn的《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特此公告。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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