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陆汉勇介绍,《举措》涵盖健全环保服务机制、切实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加大惠企帮扶力度四个方面。针对项目落地,《举措》指出,将成立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工作专班,根据项目需求实施“点对点”服务,并采取电话指导、视频审查、线上服务、预约办理、 上审批等方式,开展“不见面”审批。拟建项目在完成项目立项和环评 告编制后,即可先行开展项目环评 告技术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告表、 告书技术审查时间分别缩短至15日和30日内。
生态环境保护始终在路上。为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出台《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认定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细化明确5类首次发生,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可免于行政处罚。此次发布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举措》还鼓励违法失信企业登 致歉,对认真兑现承诺、积极配合整治、加大环保投入、提升管理水平的企业依法减轻经济处罚。对企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出现的罚款缴纳困难,可依法予以延期或免除滞纳金,相关信息不作为失信信息管理。“现在允许企业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如企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出现的罚款缴纳困难,可经申请依法予以延期或免除滞纳金,履行期限最长延至收到行政处罚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标准处处长赵建峰介绍说,截至6月底,南通共有133件案件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涉及金额1267万元。其中,申请延期缴款的案件数126件,涉及金额1043万元;申请分期缴纳的案件数7件,涉及金额224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和面上指导,确保惠企纾困稳经济十六条举措落地落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频共振。”陆汉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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