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有人向周家路江里扔东西,看起来像是砖头之类的重物。”近日,慈溪城管收到了一位热心市民的举 。接到举 后,根据热心市民提供的方位,执法队员立即赶往现场,勘查河道。由于河道有一定深度,执法队员开始并没能立刻找到沉入水中的重物。
回想起热心市民的推测,执法队员立即敲响了该户人家的大门,询问他们是否有向河道抛掷物体的行为。看着执法队员出示的来自热心市民拍摄的视频和照片,屋主很快承认了偷扔建筑垃圾入河的违法行为。
根据屋主的说法,清晨6点左右,他和家人随手将废弃的砖块扔进了河道,但事后他们想想还是有点后悔的,便联系社区帮忙清理,结果还没等来清理河道的人,执法队员就上门了。
经过教育批评,屋主向执法队员承诺,会尽快联系相关人员帮忙打捞和处理废弃的砖块。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需要处置零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办理处置登记,并自行或者有偿委托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随意或私自倾倒,一旦被查处将面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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