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广州的繁华路段上,时常能看到“周六福”“周大福”“香港周六福”等名称近似的金银首饰店,孰真孰假令人无从分辨。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首例涉珠宝首饰行业的行为保全裁定,责令广州番禺某铭首饰店立即停止使用“香港周六福珠寶金行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标识,依法制止搭便车、傍名牌的违法行为。
一路之隔有两家“周六福”
今年1月,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六福公司)以番禺某铭首饰店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其起诉至南沙法院。周六福公司称,去年底在广州番禺发现某铭首饰店的店面招牌、形象墙、首饰盒等均使用有“香港周六福珠寶金行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标识。然而,在该首饰店马路对面就有一家周六福公司授权的加盟店。周六福公司认为,某铭首饰店使用相关标识的行为侵犯其第7519198号“周六福ZHOU LIU FU”注册商标专用权,挤占周六福公司及其授权加盟店的市场份额,影响品牌商誉。
在诉讼过程中,周六福公司向南沙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裁定某铭首饰店在双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之日前停止在店面招牌、形象墙、首饰盒等使用前述标识。
收到申请后,南沙法院召集双方进行听证。法院认为周六福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受法律保护,某铭首饰店突出使用含有“周六福”字样的标识,极有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周六福公司在此次诉讼中具有胜诉的可能性。
同时,本案中周六福公司提出保全申请的时间临近春节假期,春节前后属于珠宝首饰行业的旺季,若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使其市场份额、品牌信誉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同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裁定至本案终审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止,某铭首饰店停止使用相关标识,并不影响继续销售珠宝首饰产品。
裁定被告诉讼期间停止使用标识
南沙法院认为周六福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某铭首饰店立即停止在其店面招牌、店面形象墙、店面广告、首饰盒、首饰袋、购物环保袋、质量保证单上使用“香港周六福珠寶金行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标识的行为,直至案件终审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止。考虑到保全行为可能对某铭首饰店造成的损失,法院要求周六福公司提供现金100万元作为其提出行为保全申请的担保。
南沙法院指出,珠宝首饰行业具有品牌虹吸效应强、广告宣传投入大、产品价值高等特点。本次行为保全裁定,针对珠宝首饰行业的上述特点,合理考量和平衡了商标权人和被控侵权店铺经营者的利益。在裁判结果最终确定尚需一定时间的情况下,这样一份行为保全裁定可以避免被控侵权店铺经营者在春节假期的特定销售时节攫取侵权利润,避免对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