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清市碧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JC2018-609-LQ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采购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价。 |
27万元 |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8年03月31日至2018年04月09日每日08: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3、方式:来人购买。
说明:①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② 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地点:临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温泉路中段,市法院对过)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临清市碧水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清市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方式:13969512721
2.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楼609招标六部(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人:岳元庆 徐冰冰 联系方式:0635-2992311
八、特别说明:
1、有造假行为的供应商,一经发现没收其磋商保证金,成交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取消本次成交资格,并列入供应商企业黑名单,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临清境内的采购项目,并予以通 。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予以无效 价处理。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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