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年 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计算公式:
1. 废水:
年产生水量:处理前流量 (m3/h)×日工作小时 (h/d)×年工作天数 (d/年)×10-4= (万吨/年)
污染物年产生量:年产生水量 (万吨/年)×处理前排放浓度 (mg/L) ×10-2= (吨/年)
年排放水量:处理后流量 (m3/h)×日工作小时 (h/d)×年工作天数 (d/年)×10-4= (万吨/年)
污染物年排放量:年排放水量 (万吨/年)×处理后排放浓度 (mg/L) ×10-2= (吨/年)
2. 废气:
年产生风量:处理前标干流量 (m3/h)×日工作小时 (h/d)×年工作天数 (d/年)×10-4= (万立方米/年)
污染物年产生量:年产生风量 (万立方米/年)×处理前排放浓度 (mg/m3) ×10-5= (吨/年)
年排放风量:处理后标干流量 (m3/h)×日工作小时 (h/d)×年工作天数 (d/年)×10-4= (万立方米/年)
污染物年排放量:年排放风量 (万立方米/年)×处理后排放浓度 (mg/m3) ×10-5= (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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