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襄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据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辖区某家具店生产过程中使用除尘设备时产生噪音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这是今年6月5日新噪声法颁布实施后襄阳市开出的首张噪声超标处罚单。
据悉,该单位于2020年5月租用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衡庄社区二组场地经营橱柜、衣柜加工销售。今年5月,群众投诉该单位噪声扰民,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樊城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问题开展了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除尘设备时产生噪声,并委托湖北科远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进行了噪声执法监测。经监测,该单位南厂界居民点检测点位超出规定的排放限值。
8月1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依法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万元,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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