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投入试运行

据了解,这些回收来的再生资源将被统一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该中心位于梅渚镇兴梅大道42号,总面积1685平方米,由县供销社全额投资的县环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运营。中心内分设再生利用分拣区、有毒有害分拣区。其中,再生利用分拣区涵盖金属、家电、玻璃、塑料、家具、纸、其它等七大类别;有毒有害分拣区涵盖废油漆桶、废灯管、废药品、废杀虫剂墨盒、废电池、其它等六大类别。在此基础上,还配备了6名工作人员和4辆再生资源回收车。目前,中心已正式投入试运行。

针对后期处置问题,县供销社已明确了纸类、玻璃、塑料瓶等再生资源的后期处置渠道;有毒有害垃圾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负责委托给上虞一家企业进行处置。“下阶段,我们将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和处置职责,继续探索大型家具后期处置渠道,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体制,确保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规范运行。”俞志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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