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314篇
废旧物资管理规范
二、废旧物资的回收
(1)建立废旧物资管理机构
供应部门设专人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保管工作,车间设修旧利废小组和废旧物资处理员。
(2)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每年要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下达回收指标,把废旧物资回收工作落到实处。车间根据下达的指标,分别落实到有关班组,限期完成。
(3)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励制度
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工作,不但有利于合理使用和节约物资,降低产品成本,而且有利于改善企业环境、卫生面貌,为建设文明工厂服务。因此,应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励制度,调动广大职工开展回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的服务工作
供应部门要为车间搞好废旧物资回收工作提供方便条件和解决人力、物力等困难,如在送料的同时,就地回收各种废旧物资。
三、废旧物资的利用
车间修旧利废小组要组织搞好废旧物资的修复、利用工作,提高废旧物资的修复质量,对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在不影响产品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应有计划地组织废旧物资的利用,做到物尽其用,使更多的废旧物资在生产建设中发挥作用。
四、废旧物资的管理
(1)废旧物资回收后,应按物资种类、用途、好坏程度进行挑选、分类,再分别保管处理。
(2)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经有关部门鉴定留用的,要妥善保管,待修复使用,不得擅自对外处理。
(3)废钢铁上缴或调出,凭有关单位调单办理。供应部门凭调单检斤,填发实数,财务部收款盖章后,才能定货出门,其他单位无权外销。
(4)公司员工或单位购买废旧物资,须经供应部门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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