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热电联产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出炉,基准蒸汽价每吨207元

《联动办法》确定207元/吨蒸汽(低压蒸汽)为联动基准价,并实行分档定价机制,保障供热双方合理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当前,我市的热电联产企业是为了实施节能减排,满足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企业用热需求而设立的。热电联产企业通过蒸汽锅炉,将煤转化为高压蒸汽,高压蒸汽通过汽轮机发电后变成低压蒸汽供给用热企业。低压蒸汽的使用量决定热电企业的发电量,是一种比普通燃煤锅炉更环保更节能的能源利用方式。

据悉,我市已有4家公用热电企业,分别为许村镇的宝峰热电、长安镇(高新区)的红宝热电、马桥街道(经编园区)的大都市热电和经济开发区的东山热电。另外,周王庙镇的泰亿热电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能供汽;经济开发区的光耀热电和黄湾镇(尖山新区)的恒逸热电正在审批过程中。

近年来,国内煤炭逐步实行市场化管理,价格波动频繁,导致我市主要依靠煤炭作为能源的热电联产企业生产成本随之起伏变化。由于热力价格与热电企业的煤炭到厂成本挂钩联动,受各热电企业自身煤炭的供货渠道、价格机制、运行管理水平、设备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致使价格波动大,供热和用热双方争议不断。

去年12月26日,我市召开由供用热企业代表参加的全市煤热联动机制商洽协调会,按照调研嘉兴热电企业蒸汽价格,考虑热电企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成本,将基本价界定在195-210元/吨蒸汽。同时,参照嘉兴市范围内县(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现状,结合实际情况,近日《联动办法》正式出炉,确定了207元/吨蒸汽(低压蒸汽)作为联动基准价。

“我们将切实运用好蒸汽销售分档定价机制,加大价格政策执行力度,让价格杠杆服务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客观、科学的煤热价格联动办法,有助于规范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热力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理顺煤热价格关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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