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三男子非法填埋固体废物18亩,被检察机关索赔近2000万!

2018年11月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郭家成、梁锐艮、郭汉勋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并派员出庭。

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这一情况后,进行了大量细致的初步调查工作,并 请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经过调查,郭家成、梁锐艮、郭汉勋的行为污染了环境,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条件。经过诉前公告,本案无其他机关或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家成三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为有效办理这起案件,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参与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多次深入被污染地块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本案中,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涉案地块进行了环境损害评估并出具了《损害评估 告》, 告显示本次事件共造成环境污染损害数额为19834888.66元,其中包括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事务性费用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对污染地块恢复至该地块生态基线状态,如果三个月内未履行修复义务的,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9834888.66元。同时要求三被告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全国发行的 纸公开道歉。 庭审中,被告代理人表示三名被告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并愿意配合做好后续环境修复的工作。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今年以来广州检察机关

共审查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26件

为了更好地守护广州的绿水蓝天,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广州市检察机关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检察公益诉讼逐渐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利器。

2018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审查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26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前督促履职案件789件;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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