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现百余瓶农药包装

编者按,我们常说水是生命之源,人体中水分的含量高达百分之七十。可以说,我们每天喝进去的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们的身体健康。水源问题马虎不得,水质监管更是要时时到位。

近日,有市民向我们栏目反映,在牡丹江市温春镇桥头村桥头往西约100米处的江边发现了大量被遗弃的化学品包装物。那么这些化学品包装物究竟从何而来?残留在上面的化学药品又是何物呢?

市民 李先生

八月二号,早晨六点多钟我去温春桥头,桥下准备去钓鱼,看见这水混,完了也没钓,就准备返回,在返回准备上岸边的时候,发现了不知道是某个单位,扔的一堆化学的残留物品,这个残留物品有四样,而且吧,非常多,有塑料瓶的,有塑料袋的。

通过比对李先生提供的现场照片,我们发现四种化学药品均为常见的农用除草剂。万幸的这些农药包装还没有进入河道,造成进一步污染。

市民 李先生

这个危害啊,因为啥,我一闻到那个味儿,就非常刺鼻,如果这个要下去的话,那江水一冲,有个一百多瓶,将近二百瓶,那个瓶子,袋儿的还不算,大家想一想,对咱们牡丹江的市民,危害有多大吧,所以我建议有关部门,抓紧趁着大雨没来之前,先把这些废弃物,先给它清除掉,以保证咱们,全市牡丹江市民的饮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19》第60条规定,农药使用者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爱护水源,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既是我们的每个人的责任所在,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在。小到个人不随意丢弃垃圾,大到企业不随意排放废水,牡丹江的碧波必将荡漾出更加和谐绿色的城市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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