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农业生产活动中,农药和地膜已经成为基本的生产资料,随着越来越广泛的被使用,农药和地膜的废弃物成为不可忽视的农业生态污染源,已经对生态环境带来直接的破坏和影响。为降低和减少地膜残留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土壤和农村环境的污染,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监督力度,临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活动。
临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这次督查重点放在黄河临河段流域区,于2021年9月积极寻找线索。经实地查看,在临河区沿黄公路42公里处以南与黄河北岸之间的农田,存在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丢弃、堆积的情形。2021年10月下旬,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黄河北岸与沿黄公路以南约45公里内,均存在地膜残留物肆意附在农田的现象,远远望去,白茫茫一片。由于农药包装废弃物被划为危险废弃物,地膜残留物在分解过程中会溶出有毒物质,因此,以上问题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同时也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现场拍照、视频取证后,临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与双河镇政府及民族、新河、富河、进步等村的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沟通,针对地膜残留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问题达成共识,共同坚持各负其责、检察监督常态化的原则,形成联合力量,积极履职。严格执行落实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印发的《关于开展临河区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按照回收时间、回收标准等相关要求,将各村从农户手中集中回收的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存放,并装卸到指定地方,不乱卸、乱倒,集中科学处置,有力推进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临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出以下检察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微信群、宣传单、与农户签订废弃物回收处理承诺书等形式,让农户认识到,如果将地膜残留物翻入耕地或残留在耕地的地膜及农药包装得不到及时回收,既会影响耕地质量,降低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品质,又会对农田、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乡村人居环境造成污染。二是要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组织农户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动员广大农户积极捡拾残留于田间、沟渠、荒地等处的废弃物。三是要建立废旧地膜和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长效机制。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地膜残留污染防控问题,不仅是农业的问题,它还涉及黄河大保护、土壤大保护,更是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大问题,推动有效解决才是核心。截至目前,临河区双河镇各村委会共回收废旧地膜2175公斤,农药包装废弃物4427公斤。接下来,临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深化监督职能,联合乡镇和村委会,强化对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回头看”,严格防范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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