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韶关市委、新丰县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部署,今年以来,新丰县财政局聚焦政府采购领域短板弱项,着力破堵点、攻难点、创亮点,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县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破堵点,畅通政府采购流程
为破除政府采购堵点,新丰县财政局以“保姆式”指导手册为切入点,结合全流程电子化,助力政府采购流程畅通无阻。印发《新丰县政府采购指导手册(试行)》,明确采购流程,增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实操能力,规范采购行为;以项目交易系统全面上线运行为契机,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做到全程“零见面”、办理“零跑腿”、信息“全留痕”、文件“全电子”、监管“全在线”,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攻难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新丰县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县64个采购单位均已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相应建立健全了本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全覆盖,筑牢了县域政府采购安全防控 。
与此同时,新丰县财政局不断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及“量身定做”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补短板强优势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检查,通过采购单位自查、县财政局抽查等方式,对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情况、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新丰县财政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流程。主动公开采购需求、采购意向、采购结果及投诉方式,畅通投诉渠道;优化明确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回复时间、投诉书审查和投诉处理时间;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投诉快速处理工作机制,探索构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部门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调解工作格局。
创亮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在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上,新丰县财政局鼓励优先选择中小企业。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由30%提升至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由不低于60%提升至不低于70%。同时,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从10%提升至最高20%。
据介绍,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新丰县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按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比例,向中小微企业支付预付款,并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采购人对诚信供应商免收、减收保证金。7月上旬,组织全县各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自查,无违规收取质保金情况。
此外,新丰县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新丰县支行联合发布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相关政策,巩固提升政府采购合同的融资保障,鼓励商业银行为持有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捷融资服务,在融资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切实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讯员】陈嘉怡 刘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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