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在这742件信访举 件中,基本属实的606件,不属实的136件;责令整改1458起,立案处罚293起,罚款金额1199.188万元,立案侦查6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2人,约谈135人,问责101人。
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前谋划5项措施
市委、市政府提前谋划,用5项措施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在组织实施方面,严格实施《福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规划文件。
在目标考核方面,全面压实重点流域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重点项目。
在监测监管方面,密切关注流域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指数,发现异常第一时间进行摸排治理,且不定期抽查和督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
在小流域治理方面,开展小流域汇水区域污染源专项排查,督促有关县(市)区加快实施6条小流域水质达标方案。
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加强已建成的9套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
治理黑臭水体福州建立多项制度
在内河信访投诉件中,主要反映的问题是城区内河黑臭、脏乱、污水入河等。
我市在推进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的同时,着力建立健全内河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内河治理河长工作制,由四城区区委或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总河长,全面负责包干内河的管理、问题整改、环境应急处置等工作;实行排水口身份证制度,对沿河所有排水口进行摸排建档,设置标识码,今后所有内河沿岸新增排水口必须经过审批才可设置,而且设置单位要在排水口显著位置设置载明用途和服务区域的铭牌,以供监督;建立内河治理会商机制,发现项目实施方在整治过程中有不文明施工或内河养护不到位问题,将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建立水质监测通 制,对各城区内河断面持续开展水质监测,并将城区内河水质达标情况列入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和绩效计分。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四城区力争在6月20日前,完成7个“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包”涉及的内河沿岸污染源排查工作。
处理城区污水多个方面一起发力
针对发现我市存在城区污水管 建设进度滞后、管 维护不到位、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等问题,我市坚决整改,全面提升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
在源头治理方面,我市对城区内河水系周边居民小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推进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由市房管局牵头负责每年完成15个老旧小区改造。
在管 排查方面,我市对四城区现有雨水、污水管 进行系统排查、清疏、建档和修复,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进厂浓度。
在监测监管方面,我市将174个污水井水质监测点位从人工监测升级为自动监测,将日常巡查、例行维护等情况实时上传终端。
在目标考核方面,我市从今年起,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考核,每月对排水设施维护工作进行考核,实行污水设施维护按效付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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