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和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写的《南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宣传教育资料》将以手册的形式发放到全市企业手中。
该手册从帮助南京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提升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出发,紧扣9月1日起施行的新《固废法》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向企业宣传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管理要点和方法。
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下宣传教育手册的主要内容吧
宣传教育资料封面
如何判定和申 危险废物
工业企业可以按照《固废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法律和标准判断企业是否产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要按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申 ,主动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告。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危险废物的转移要向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 上申 ,转移的危险废物要交给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利用。
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要求
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要确保符合建设标准,手续完备。管理中要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实现危险废物分类、安全存放,出入库台账准确清晰,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贮存设施内还应按要求布设视频监控。
手册中提供了《危险废物现场执法检查清单》,详细说明了危废规范化检查的相关要求及法律依据。手册还对新《固废法》中各类危废管理要求及处罚措施进行分类梳理,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撰稿:关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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