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工作人员到水资源税企业进行纳税辅导
1月水资源税开征以来,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优化服务措施,强化申 质量,顺利完成第一个季度征收管理工作。1月该分局实现入库税款289318.65元。
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结合高新区实际,制订工作实施方案,从准备、征管、信息、宣传、 告等5个方面科学安排,同时加强与水利部门进行信息传递。在入户核查工作中,采取先重点后一般,先用水大户后用水小户,先应税户后免税户的核查原则,实地查验,现场对《水资源税纳税人信息采集表》进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确保“不漏户、不漏项”。在征税前开展专题培训。对水资源税试点政策、征管流程、纳税申 表填 、水资源税征管信息传递平台使用、规范取水许可管理等内容逐户培训。分发水资源税税收宣传手册,在入户核查时向纳税人讲解税收政策、申 流程。依托税企QQ群、微信群、办税 站、移动APP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了政策深层次解读,确保专户有专人,专人有专责,做好纳税辅导工作。
莱芜市龙兴供水有限公司副经理马良说:“以前我们担心水资源税的开征会增加我们上缴的费用,现在看来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它只会让我们更加注重提高节水意识。在水资源税开征前,税务局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培训与纳税辅导,手把手地教我们进行纳税申 ,我们切实学习了水资源税从量计征的方式,能够根据自己所属行业,选择申 表,计算应缴税额。”“希望水资源税信息管理平台和金三系统能够打通,在管理平台核定的水量能够直接传递到金三系统,便于 税。”莱芜市雪银供水有限公司办税人员刘宪永说。
对于水资源税的开征,莱芜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水资源税管理岗位人员赵立强认为,实施水资源税改革,可以倒逼用水单位及个人高效利用水资源,改变用水习惯,强化节水意识,促进绿色发展。
让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成全社会共识
1月15日,经过全市上下、系统内外共同努力,水资源税顺利开征。第一个申 期业务顺利结束,全市所有办理税务登记并进行水资源税税种认定的纳税人,均按期进行了水资源税申 ,申 税款559万元,全市水资源税改革首战告捷,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
党的十九大 告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水资源费改税,不仅有利于理顺水资源税费关系,健全地方税收体系,而且能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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