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六安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分散采购限额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采购“六安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项目,本项目限额7万元。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名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 名资格: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业规划的经营范围;④具有市级及以上相关产业规划编制业绩。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以上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服务期限:根据六安市政府统一要求,正式印发六安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全部工作结束。

2021年10月,开展基础资料收集、调研等工作,形成区域规划初步基本思路和框架;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初稿,广泛征求各县(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建议;2021年11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2020年12月底前,按照程序 市政府会议审议,并按照相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不能按期完成并交付文本,或虽按期交付文本但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与实事不符,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后期按市委市政府及专家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义务进行修改完善。

3、服务主要内容:通过对六安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以《安徽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六安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科学研判“十四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工作重点和对策建议等,形成《六安市“十四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文本(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等)、任务和项目清单、每年的推进任务计划等。

4、材料 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及 价清单等材料请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5:00前密封送至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法规科(32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彬 联系电话:0564-5158092 ?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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