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学考选考将于11月1日至3日举行,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宁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加强学考、选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学考、选考期间控制环境噪音污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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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月1日至3日为学考、选考日,武义一中、武义二中、武义三中考点周围全天时段停止建筑施工及室内装修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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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停止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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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区范围、履坦隔溪片及柳城畲族镇区内禁止露天卡拉OK经营活动,露天饮食摊点、麻将馆(室)必须合理安排经营时间,防止夜间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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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禁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严禁在县城城区范围及柳城畲族镇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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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城城区、履坦隔溪片及柳城畲族镇区内各工业企业(包括个体、私营企业)应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采取必要污染防治措施消除噪声污染,禁止在21:00至次日7:00、12:00至14:00时段内进行汽车修理、铝钢门窗加工、冲床加工等噪声污染严重行业的加工修理。除考点周边外,上述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建筑单位在21:00至次日7:00、12:00至14:00时段内一律停止建筑施工作业。
学考、选考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建设、市场监管、交通、文化等有关部门将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对有禁不止、擅自进行违规作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
县文化局:12318
县公安局:110
县建设局:87661902
县市场监管局:12315
县交通局:12328
特此通告。
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武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武 义 县 公 安 局 武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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