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制度改革,广州“再下一城”。9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在其官 上发布了《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
改革有什么内容?
《实施方案》指出,广州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改革要实现怎样的目标?
在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检验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加强常态化督导,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既定目标落地生根。
2019年底前,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阶段、环节和事项,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深化改革配套制度文件,形成可检验成果;重点将涉及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总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对接国家、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具体有怎样的改革措施?
改革措施方面,《实施方案》从巩固改革成效、创新深化改革两大层面进行阐述。
巩固改革成效方面,《实施方案》指出要推进落实“四统一”要求,按照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重点检查各项改革措施落地执行情况。
同时,要着力优化联合测绘流程,全面梳理研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房产测绘和人防测量标准不一致问题,加快推进广州市地方技术标准——《建设工程联合测绘技术规程》前期立项工作,推进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创新深化改革部分,首先提出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其中包括精简审批事项。
即在落实原事项精简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取消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核发、迁移损坏水利设施审批、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备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优化审批程序,明确取水许可审批于开工前完成,涉及占用、迁改道路、公路、绿地等的工程项目,在工程设计稳定后即可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合并审批事项同样是改革中的重点内容。《实施方案》提出,公开出让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更名)等手续;其中,已缴齐首次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的,可合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成立项目公司更名)、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
此外,推行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两阶段合并,两阶段中审批事项可并联办理。竣工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可合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出具竣工备案意见。
在调整审批范围方面,将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调整为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为提升企业获得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实施方案》强调,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公共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企业要精简水、电、气 装流程,实施分类管理;优化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建设审批流程,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实行“信任审批、全程管控”,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总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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