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草案》共6章43条。具体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公平竞争环境建设等内容。
《修订草案》通过列举和阐释,细化了上位法规定的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 络领域不正当竞争等7种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比如,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节目栏目名称、 店名称、自媒体名称或者图标、应用软件名称或者图标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修订草案》还增加了4种直接影响公平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包括销售混淆商品、帮助实施混淆、商业受贿、经营者借助指定销售质价不符商品。
《修订草案》在上位法规范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的基础上,全面规范了监督检查行为。一方面细化了采取反不正当竞争调查措施的批准程序。另一方面增加了配合调查义务、保密义务、执法协作、行刑衔接、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监督检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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