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景点遭污染 游客难打卡 专家:应以最低司法成本保护环境

即便不出门,你也肯定在 上看到过一些著名的 红景点,乌江百里画廊,楠溪江秘境,圌山风景区……在人潮汹涌、热闹追逐之后,谁曾想,这些美景也曾深陷环境污染的困境。留住曾经美丽的景色,让“青山绿水”成为这里永久的标签。这其中,检察机关又是如何保护它们的呢?一起来听听检察官们与 红秘境背后的故事……

据文化和旅游部对外公布的2018年旅游市场基本情况统计,2018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55.39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10.8%;入出境旅游总人数2.91亿人次,同比增长7.8%。由此可见,伴随着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旅行的需求正在逐年增长。眼下长假将至,不少人又将把出游计划提上日程,去那些号称“秘境”的 红景点打卡也成了不少人的选择。

壑深谷幽,怪石嶙峋,古木参天,竹林摇曳。山上36处悬崖,72道险坡,一步一景,令人心醉。这便是地处江苏省镇江市新区沿江南岸的圌山风景区。然而,这里也曾被贴上难以撕掉的“疮疤”——随意倾倒、堆放的固体废物,极大地影响了风景区的景色,也严重破坏了两山的生态环境。2019年3月,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收到群众举 ,反映“圌山风景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积成山”。接到线索后,开发区检察院立即派出公益诉讼办案组,赶赴现场调查走访,收集固定证据。经调查,该院发现圌山风景区周边及五峰山登山道路两侧存在大量随意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及生产、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部分垃圾倾倒点恶臭难闻,处于长期无人监管状态。随意倾倒、堆放的固体废物犹如“疮疤”,极大地影响了风景区的景色,也严重破坏了两山的生态环境,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查明案件事实后,2019年3月19日,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向新区安环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路镇政府等三家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自履行职责对圌山风景区内及周边的固体废物组织清扫、运输、处置等工作,同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防止有关单位和个人继续随意倾倒、堆放固体废物。检察建议发出后,各行政单位高度重视。新区安环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现场进行了巡视检查,会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路镇政府协调行动。由大路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清理工作,清运、处置固体废物,树立警示牌,修筑隔离墙。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圌山、五峰山风景区及周边道路巡查、执法,严厉打击偷倒建筑垃圾、工业垃圾行为,同时由渣土办约谈周边施工单位,要求规范工地建筑垃圾倾倒行为。新区安环局以此案为契机,加强全区产废企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加快推进新区一般工业垃圾收集点的建设筹备,同时进一步完善新区范围内的建筑渣土倾倒场的规范化设置。在行政机关将圌山风景区固废污染处置情况回复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后,该院分别于5月28日、6月19日两次进行“回头看”,发现各倾倒点垃圾已全部被清运完毕,警示牌、隔离墙有效防止了新增固废的倾倒,原来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霸占”的区域,如今已经青草茂盛,绿意盎然,生态功能得到了修复。“多亏了检察院,圌山脚下的垃圾终于被彻底清走了。”“看啊,这里以前是垃圾场,现在都披上了绿装!”当镇江市开发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圌山风景区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附近的两位居民对他们这样说。

声音“风景名胜区属于广义的环境范畴,破坏风景名胜区环境的行为侵害了环境公共利益,应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针对 红打卡秘境屡遭破坏的情况,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竺效认为,除了风景名胜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履行行政监管的职责外,检察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检察机关督促行政履职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新的法律监督机制。检察机关通过诉前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还可以进一步依法通过检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机制要求致害人承担修复生态、恢复环境的法律责任。竺效教授介绍,如果相关行政监管机关不履职,检察机关也可以通过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将违法行政机关告上法院,要求判决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竺效教授表示,这一整体的检察公益诉讼机制是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高效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举例:“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公告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诉讼,通过案件信息公开起到震慑潜在违法行为人的作用,这些制度环节的合力好比各种类型的武器,需要检察机关学会熟练应用,以最低的司法资源成本达成保护环境的公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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